贵宾犬会跟谁走?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08月14日 08:33:35 星期三  来源:城报

一条贵宾犬,来了两个主人。前天,下城区东新派出所的王警官遇到了一个让他纠结的狗故事,但比他们更纠结的,估计是那条当事狗。

贵宾犬的老主人是59岁的杭州人陈大姐。5个月前的一个早晨,她在城北体育公园遛狗时,丢失了养了8年心爱的贵宾犬。一周前的清晨,当她带着贵宾犬生下的小狗在城北体育公园散步时,旁边一条贵宾犬突然很亲热地扑过来——这不就是自己走失的那条狗吗?边上站着一位脸色尴尬的白胖男子、60岁的老宋。

老宋说,两个月前的一天傍晚,他在这儿散步看见一个女人在售狗,其中就有这条贵宾犬。老宋讨价还价,花了1200元买了下来。陈大姐觉得老宋的话经不起推敲。两人最终决定把选择权交给小狗。

两人站在贵宾犬的两边,各自深情呼唤。贵宾犬站在中间的草地上,眼神略微有些迷惘,左看右看,又吠了几声,最后选择了老主人陈大姐,而老宋索要了300元营养费做了结。可第二天他就反悔,随后的一周频频前往陈大姐遛狗的地方“围追堵截”,陈大姐怒了,报了警。

东新派出所王警官说,老宋提供不了购买贵宾犬的正规发票,无法证明他是善意取得的;而从陈大姐的角度来看,爱犬走失,老宋提供了无因管理(即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也确实可以酌情支付一定的费用。

“但老宋堵门的方式有些过激,也许他很寂寞,对狗倾注了很多感情。”王警官说,如果老宋执着地想要得到更多赔偿,可以到法院走司法途径。

作者:通讯员 刘晶晶 徐佳 杭州日报记者 孙磊 编辑:兰超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