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拟全面禁止绝育手术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08月13日 15:08:20 星期三  来源:都市快报

实施多年的计划生育显现副作用

再过80年,总人口将减少一半多

老年人比例将高达47%

英国《卫报》11日说,伊朗议会近日投票通过了一项禁止永久性避孕措施的法案。根据这项法案,伊朗将全面禁止绝育的相关手术。这被认为是落实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此前提高伊朗生育率的呼吁。

杜绝一切避孕用品广告

新法案还提出,如果医院违规实施绝育手术,医生将受到惩罚。同时,伊朗也将禁止一切避孕用品的商业广告。今年5月,伊朗最高宗教领袖哈梅内伊曾发布律令,旨在提高伊朗的人口数量,“加强国家认同”,同时抵制“西方生活方式的糟粕”。

这项由议会通过的新法案将提呈护教议会审阅,后者将裁决该法案是否符合伊斯兰律法。由12人组成的护教议会是伊朗最高立法监督机构,在行政、司法和选举领域,均有着最终决定权。其成员中有六名神学家,六名法学家。

孩子少了,老人多了

据悉,这一法案旨在阻止伊朗人口下降的趋势。

“两伊战争”时期(1980-1988),由于鼓励生育,伊朗曾经历“婴儿潮”。1988年,伊朗人口已达5500万,相比20年前,这一数字翻了一番。伊朗政府认为,“养活不断增长的人口的成本,已经超出伊朗的能力。如果人口继续增长,伊朗将无法为人民提供足够的粮食、教育、住房和就业机会”。

1990年,伊朗正式开始实施名为“安排家庭计划”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倡只生两胎,每个家庭最多3个孩子。同年,伊朗专门成立了“生育率调节委员会”,负责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各部门的协调。伊朗卫生部在全国开展控制人口运动,向民众介绍节育办法——避孕药、避孕套、结扎术……1993年,伊朗议会通过了《人口与安排家庭法》,要求每个家庭生育孩子不要超过3个,3个之内的孩子可以享受免费医疗保

险和免费教育,按人头领取可以低价购买生活必需品的票证;超标出生的孩子不能享受福利,也不能享受带薪产假。此外,伊朗政府还规定,男女结婚前要上生育课,还有专门流动医疗队到偏远地区提供免费节育手术。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24年的结果是,伊朗出生率迅速下降,目前平均每位女性生育1.6个小孩。议员阿里·穆塔哈尔说,以目前的生育率,到2094年,伊朗人口将从现在的7500万降至3100万。同时47%的人口将大于60岁。此外,根据联合国的数据,伊朗的人口平均年龄将从2013年的28岁提高到2030年的40岁。

伊朗年轻人养不起孩子

计划生育政策到了内贾德担任总统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2006年10月,内贾德总统发表了一次讲话,说伊朗人口应该从7000万增加到1.2亿,并主张妇女应该减少工作时间,把更多时间花在她们的“主要任务”养孩子上面。

2012年7月25日,伊朗最高宗教领袖哈梅内伊正式表态。他说,伊朗实行的节育措施,在20多年前是合理的,“但是在后来的那些年里继续执行,是错误的……如果控制生育的政策继续执行,我们将面临人口老龄化和人口减少的问题。”由于最高宗教领袖是伊朗最有权力和权威的人,哈梅内伊的讲话,等于宣布伊朗人口政策出现重大转向。当年8月,伊朗卫生部证实,实行了2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失效。

伊朗官方人口政策出现转变,但并非所有的人都认同这样的转变。作家莫萨·沙里菲沙里德说:“一些民众还深陷贫困时,国家还在追求人口增长。看到这一现象真令人觉得荒唐。”

伊朗前卫生部长阿里·雷扎·马兰迪则认为政府的政策不会马上起作用。尽管生育限制解除,但西方经济制裁、伊朗国内经济萎靡等问题都让伊朗年轻人不敢多要孩子。“我们的问题是,伊朗的年轻人要么不结婚,要么晚结婚。只要不结婚,就不会有孩子。而那些晚结婚的,有一个孩子就已经满足了。”本报综合报道

作者: 编辑:兰超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