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休闲时尚>精彩专题>贸易局专题>新闻资讯>
首个共享单车团体标准在沪公布
 
2017-07-06 08:46:12   杭州网

全国首个共享自行车团体标准5日在此间正式“面世”。该系列团体标准由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和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牵头,包括了生产企业、运营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这也是国内首个依托区域协作制订的团体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摩拜、OFO在内的10多家共享单车企业自愿在沪签订《社会团体标准自我声明承诺书》,这意味着企业未来需要按照团体标准来执行。

据介绍,产品标准《共享自行车 第1部分:自行车》,明确报废时限为3年,实现产品质量全过程管理。而《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则包括了居民关心的设施设备维护要求、押金和预付金的管理、投诉处理和使用者伤害赔偿等内容。

据介绍,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经过摸底发现,目前进入上海市场的共享单车企业已经有11家,总投放量已经超过100万辆。因而在此次的团体标准中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投入车辆总数5‰的比例配备车辆维保人员等,保障市民的使用体验。目前,上海正在筹备自行车行业协会的共享单车分会,以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帮助整个行业告别“野蛮生长”。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张晓莉    
分享到: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