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缺少价格博弈环节 |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07月31日 09:43:03 星期四 来源:每日商报 |
徐冰 (媒体从业者 时评人) 公车改革今年终于破题,按照刚刚颁布的相关条例,力度也颇大。力度颇大是说条例以级别定车补的办法,实际是一种一刀切的规定。“一刀切”如果能够真正切下去,力度自然是很大的。可问题也就在这里,假如“一刀切”没法切下去,或者在切的过程出现了变种,那就无所谓什么力度了,很可能改革又要面临变数。 潜在的问题实际并不隐晦。根据媒体报道,有的公务员嫌车补少干脆就不出差了,或者能不出差就不出差;有的则变着法继续保留公车,既拿车补又同时享受公车待遇。这样,车补其实就失去了改革的用意,成了额外增加的一块福利。 对于这种现象,舆论一致地谴责那些官员,认为他们丧失了起码的公务人员的准则。自然,那些官员应该受到谴责,但这种以道德为武器的谴责,其实根本没什么作用。 从经济学的角度,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官员,都是标准的理性经济人。他们能够根据现有的“市场”环境,来决定自己的取舍,以谋求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就经济或者说市场而言,他们的做法没什么错。 而对于公众,也就是谴责者一方来说,同样也是理性经济人。既然交了税出了钱,当然有权要求所购买的东西物有所值。从现代政治学,从经济和市场的角度,公众的不满也没有错。 于是问题就来了:都是理性经济人,都没有错,那么只能是这个市场出错了。而这个市场又错在哪里呢? 公众作为纳税人出钱,购买政府和公务员提供的服务;政府和公务员作为服务出卖方,获得税金也就是工资收入。买卖双方构成了市场,公务员的工资,也就可以视为一种市场价格。尽管存在通过权力多收税、多给公务员发工资的问题,但在正常的市场状态下,纳税人可以反抗,也就是讨价还价,以最终达成市场价格。同样,在正常的市场状态下,公务员也可以反抗,也可以讨价还价以获取自己认可的服务价格。纳税人并不能因为自己出了钱就强行定价。市场的要义就在于,价格是商量、博弈的结果,而不是一方说了算。 由此我们来看公车改革的车补,这个价格究竟是怎么定出来的?需要明确,不管是车补还是公务员的工资,哪怕是官员的专车乃至公务用车,其实都可归为政务服务这个价格。作为服务出卖方的公务员,自然是以更少的服务却卖出了更高价格为个人利益最优;而购买方的纳税人,自然是以最少的钱购得了更优质的服务为最优。即便钱不能太少,但可以通过讨价还价出更合理的钱。一旦钱出得不合理,纳税人感觉亏了,他们就会嚷嚷,从而让价格符合市场。这个经济学上的道理,在政治学上,则叫社会监督。 目前公众对那些嫌车补少不干活的官员的不满,就是标准的社会监督。如果这种社会监督能够动摇官员的前途,也就是能够触动价格,这个市场就是有效的,反之,市场机制就存在问题。公车改革能否成功,其实就看这个市场能否正常运转。 从经济学的角度,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官员,都是标准的理性经济人。 |
作者:徐冰 编辑:兰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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