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消费提醒 “肉制品、燕窝等不得通过寄递方式进境”“部分产品有购买数量限制”
在618期间,经常有消费者选择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由于食品的特殊性质,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醒,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品类清单”“购买限制”“风险自担”“售后维权”四点。
首先,要注意的是,品类清单方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或“直购进口”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符合条件的正面清单目录内的酒、饮料、调味品、食用油、乳品、蜂蜜等食品均可购买。《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进行了优化调整,增加了番茄汁等消费者需求旺盛的商品。非清单内商品不得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式入境销售。根据规定,肉制品、灭菌乳、蛋黄酱、燕窝等食品不得通过邮递、快件和跨境电商直购进口等寄递方式进境。
其次,跨境电商购买进口食品是有相关购买限制的。根据相关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另外,部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有个人年度购买数量限制,如糖类每人每年进口合计不超过2公斤,大米每人每年进口不超过20公斤等,可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备注栏进行查询。《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等规定中均明确消费者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
再次,风险方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尤其是宣称功能的进口食品,其管理方式与我国不同,消费者应谨慎购买。相关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信誉较好的跨境电商平台购物。在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前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做出判断,同意告知书内容后方可下单购买。
最后,消费者要注意,消费者应注意留存聊天截图、电子发票、物流信息等购物凭证,收到商品后注意检查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内容,如有问题及时与跨境电商平台联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如需退货,请先联系销售企业确认符合退货条件,并按照企业指引退回食品,由电商企业向海关办理退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