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设置最低消费 最高可罚一万元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12月02日 08:38:47 星期一  来源:每日商报

商报讯 (记者 谢晨) 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实在屡见不鲜,消费者认为餐厅无权设置,可惜国家一直缺乏现行的法律条文。

昨天起,这个争议可以画上句号了,《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开始实施。自此,“餐厅到底该不该设置最低消费”这个被争论许久的问题,终于有明确答案了。根据《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金额。如若违反该条款,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今天起,本报联合杭州市物价局共同征集有关“餐饮娱乐场所设置最低消费”的线索案例,市民在消费过程中,遭遇“最低消费”“保底消费”等要求,可联系杭州市物价局投诉举报热线“12358”或拨打本报热线85188518投诉举报。

究竟怎样的情况属于违反规定,可以进行投诉?消费者在投诉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这些证据又该如何收集?商报特地请教了物价相关部门,结合案例,为大家“指点迷津”。

提前告知明示“最低消费”

同样属于违规

案例一:小明与朋友在咖啡馆消费,点了两杯饮料。按照单子的标价,两杯饮料加一起应该是28元。但在结算时,服务员说,按照咖啡馆规定,一次消费必须达到“最低消费”45元,不足45元,则按45元收取,且该规定已通过价目表予以标明。小明碍于情面,无奈支付了45元。

案例二:小罗在茶楼点了一壶龙井茶,大概坐了二十来分钟,服务生就过来“赶人”,称是因为他们的消费金额不足100元,就只能在咖啡厅待那么久。工作人员解释,只要符合店里最低消费标准,客人可以随意坐到凌晨。店里大厅消费不能低于30元,包厢消费不能低于50元,点单时会告知顾客。未达到最低消费标准,会在顾客坐下半个小时之后进行提醒。

以往处理意见:

消费者协会曾表示,就法律角度而言,酒店设包厢消费门槛的行为不属于强制消费,只要商家做到明码标价,并且能事先告诉消费者包厢消费的门槛,消费者就可以选择要不要在这里消费。但是,在设门槛的同时,酒店若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消费,结账时将费用强加于消费者,这样的行为可以被视为强制消费,消费者可以举报。

新规定解读:

按照《规定》,即使经营者已通过价目表明示,或者提前口头告知提醒,仍然违反“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的内容,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顾客维权法则:

消费者在进入消费场所时,看到有文字注明“消费必须达到××金额”,或者相关类似的宣传图册,首先要拍下完整内容照片,保存证据。

在服务员最初口头提出“最低消费”要求时,消费者要注意录音,保留相关内容的完整对话音频。

保留消费清单,例如实际消费金额“28元”与最终收取费用“45元”,存在明显差额,是非常能说明问题的证据。即使顾客实际消费金额的确超过“最低消费”,也要保留单据,可尝试让经营者在单据上注明“最低消费”额度,以作证据。

还没进包厢进行“最低消费”

也可投诉举报

案例一:张先生请远道而来的客人吃饭,打电话到餐厅预订包厢,但被告知包厢设有最低消费1000元或800元不等,还不含酒水。张先生不太满意,只得另换了一家大众餐饮。但他觉得外出吃饭很郁闷。

案例二:杜先生被要求进包厢则需满足600元最低消费,他感到很不合理,立即打电话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举报了该店名及地址。因此,餐厅工作人员一气之下拿走菜单,拒绝其在店里消费,并声称:“顾客还没有消费,不能投诉。”

案例三:孟女士一家到餐厅用餐,服务员直接将一行人带进包厢,也没提有最低消费的要求。结果在点了4个冷菜、12个热菜后,服务员跑来说,包厢的最低消费是600元,不含酒水。孟女士把贵的菜都点了,还是凑不到600元。于是,沟通未果,一家人被赶回大厅,重新排队等位子。

以往处理意见:

没有法律规定商家不能拒绝顾客,最多只能说商家服务存在问题。而且构成消费纠纷的前提是形成消费,消费者必须持有商家的发票等。若没有形成消费,则消费投诉不能成立,只是民事纠纷范畴。

新规定解读:

几位消费者最终都没有在“设置最低消费”的包厢内进行实质性消费,但只要反映内容属实,餐厅仍属于不规范经营,消费者可向物价部门投诉,由物价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顾客维权法则:

如果消费者是通过电话咨询饭店或餐厅有无包厢最低消费,消费者需有电话录音,其中最好含有对方介绍的餐厅名称、具体位置,关于最低消费的详细要求等。

如果消费者在现场遇到“最低消费”要求,最好保留纠纷过程的视频或音频,作为证据,证明经营者确实存在相关问题。

当然,只此一项,会增加物价部门的调查难度,物价部门需要了解12月1日以后到投诉之间是否曾出现过类似已出现的违规案例。

经营者不积极配合整改

最高可处万元罚款

一旦市物价部门查实餐厅、咖啡馆、茶楼或者KTV等经营者存在违规设置“最低消费”,则可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实际罚款额度,根据经营者态度而决定,比如“是否愿意配合、是否积极认错、是否愿意限期整改”,“如果经营者在被查实后,仍不整改或出现再犯屡犯,将会从严处罚,罚款额度将会较之前有所增加。”昨天,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赵全新解读《规定》。

从今天开始,杭州市物价局将采取市区联动、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凡是遇到上述案例的消费者,或者存在类似限制“最低消费”问题的,都可向市物价局投诉举报热线“12358”以及本报消费维权85188518投诉。

作者:记者 谢晨 编辑: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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