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琴高娃:我还是一块等待被挖掘的“料”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2年11月08日 09:32:59 星期四  来源:都市快报

 

最早约斯琴高娃做采访,北京才刚刚进入夏天。她特意从剧组腾出时间,自己打电话跟记者约定时间和地点。后来因故两次变更采访时间,也是她自己打电话通知记者,一再表示抱歉,而且反复使用“请”和“您”这些字眼。

终于,在一个落叶纷飞的秋日午后,斯琴高娃一个人提着包,来到北影大院里的一间艺术学校,接受记者采访。采访快开始时,突然有一群十六七岁的学生探头探脑地挤进来,斯琴高娃和蔼地招呼他们在旁边坐下。事实上,这些学生并不了解斯琴高娃,只知道她是校长请过来的一个老演员,至于演过什么作品,他们都很茫然。但斯琴高娃不觉得这是对她的不尊重,甚至有学生让她现场跳段舞,她也马上答应,自己哼着小调跳起了蒙古舞。

当一切终于归于宁静,斯琴高娃开始娓娓而谈,一段段尘封的历史也就此浮现出来。

建国初期,父亲去世后,斯琴高娃跟随母亲回到宁城县姥姥家,过了10年的农村生活。再次回想起童年时光,她皱起眉毛感慨地说:“至今我都无法形容那段时光对我的重要性。我的人生观、审美意识、对歌舞和表演的兴趣,以及对文艺事业的追求,全是在那里形成的。”

1963年,中学刚毕业的斯琴高娃因为跳“盅碗舞”(蒙古族舞蹈)很出色,在当地成了颇有知名度的小明星。两年后,她被选拔进内蒙古歌舞团当演员。这是她迈向个人理想的第一步,一唱一跳就坚持了15年。其间,她跟着歌舞团的大部队,经常独自打包好行李,搭乘各类牛车或卡车,去偏远的农村献艺。“那段时间让我充分体验了真实的生活,对我日后理解角色方面,起到了无比重要的作用。”

但对于当时的斯琴高娃而言,仅在歌舞团表演是无法让她从内心里感到满足的,所以她开始给自己“找事儿”干,“哪怕让我去京剧团跑个龙套,或者去话剧团演个群众都可以。当时一切都很乱,我想去考电影学院和上戏,但连人家的门冲哪儿开都不知道。所以我就练习朗诵,比如给女中音德德玛的独唱报幕,去体会歌词中的停顿和韵律,并把它朗诵给观众听。当时,我也只好用这种方法来过过瘾。”

1979年,已经怀有4个月身孕的斯琴高娃,为了抓住出演电影《归心似箭》中“玉贞”一角的机会,做出了“舍孩子而取事业”这个令多数人望而却步的决定。有付出才有收获,“玉贞”在当年为她赢得了优秀青年创作大奖,以及无数中国影视人的高度关注。

如今,斯琴高娃坦承《归心似箭》让她进一步接近了梦想。为了演好这个角色,她到东北跟一个18岁的小姑娘和一个中年妇女生活了很长时间。“不管是对玉贞还是表演,我都是有备而来的,因为我不缺乏对生活的体悟。”话虽如此,作为一个女人和母亲,那次成名的代价却成了她至今不愿再触碰的伤疤。

玉贞时代

那是一个至今不愿再触碰的伤疤

他们用自己的演技 在荧幕上塑造了 一个个大写的人

虎妞时代 第一次尝到了力不从心的挫败感

有了“玉贞”这个良好的基础,斯琴高娃迎来了“虎妞”这个至关重要的角色。回想起跟《骆驼祥子》结缘的过程,斯琴高娃说:“《归心似箭》上映后广受好评,后来在北京菜市口召开了一个全国十大优秀影视作品的研讨会,蒙古族导演陈达把《骆驼祥子》的导演凌子风老师介绍给我认识。”初见斯琴高娃,凌子风就激动地赞扬说:“你这丫头不错啊,《归心似箭》演得真好。”他顺势把出演虎妞一角的“橄榄枝”,抛到了斯琴高娃面前。

众所周知,在北京人艺60多年的舞台历史上,《茶馆》和《骆驼祥子》都是经久不衰的经典作品,绝非一般人物敢轻易挑战或尝试的。在斯琴高娃之前,有舒绣文、叶仲寅和李婉芬三个不同版本的虎妞存在。但由于缺乏影像资料,当时还略显稚嫩的斯琴高娃,只能从李婉芬处吸取灵感,再加上她那时到北京还不满3年,除了无法操一口地道流利的北京话以外,更是对上世纪30年代老北京的城市人文似懂非懂。“走在北影院子里,几乎所有人都会从头到脚地打量我,这丫头能行吗?”这让性格倔强的斯琴高娃第一次尝到了力不从心的挫败感,多次萌生了辞演的念头。

然而,凌子风对斯琴高娃一直非常信任,甚至还让她同时拍另一部改编自老舍的作品《月牙儿》。有了导演的认可和支持,斯琴高娃先拜单弦表演艺术家马增慧为师,跟她学习北京话的“吐字”和“归音”,然后开始交替忙碌在《月牙儿》和《骆驼祥子》两个剧组之间。早先的忐忑,终于随着工作的繁忙,逐渐变成了自信,这让斯琴高娃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很幸福”。

2008年,斯琴高娃凭许鞍华导演的《姨妈的后现代生活》,成为第一位两夺香港金像奖最佳女主角的内地演员,但她对这部电影却有话要说。

作者:记者 杜青宝 北京报道 编辑:陈琳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