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患者杨某的老伴有话说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04月07日 08:55:40 星期日  来源:都市快报

   

    4月初的几天里,H7N9禽流感突然袭来,迄今全国已确诊18例,其中6例死亡。在浙大一院最先进的负压病房里,67岁的患者杨某已经度过了6天。

    昨天下午,本报记者和杨某的妻子见了面,细细地聊了两个来小时,她详细讲述了老伴发病前后的事情和自己这些天来的经历。

    她说,之所以愿意和快报记者讲这些,一是想向救治老公的医护人员们表达真诚的感谢,他们真的是太辛苦了。二是希望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帮助大家认识H7N9禽流感,这个以前从没听说过的新病种。

 

    大妈很善良 一直担心给别人添麻烦

    大妈说,现在外面不少人讲,我老伴生病前,我和他一起去过花鸟市场,其实我们真的是没有去过,因为我自己会过敏,有花粉的地方我和老伴从来不会去的。“你们快报最好能跟大家讲一下,别因为这个影响了花鸟市场的生意,人家也不容易,也要过日子……”

    大妈还说,尽管她在病床边照顾过老伴好几天,知道H7N9禽流感人和人不传染,但是怕外面的人会有压力,所以这几天都呆在家里,尽量不出门去。

    大妈还关切地问:那家菜场现在有没有关掉?得知菜场没关,她又问,卖菜的有没有受影响?“千万不要因为我们家买过两只鹌鹑,就让人家卖不了菜,让大家买不了菜啊……”

    看得出,这是一位非常非常善良的大妈,尽管自己家里无端遭遇到这么大的不幸,可她心里还在惦记着别人。

    

    原本平静的退休生活

    我老公67岁,以前是工厂工人。我以前在单位做过财务和销售,我们都是杭州人,结婚快40年,儿子今年都38岁了。我因为身体不太好,40岁不到就从单位病退,从那时候起,老头子就一直照顾我,家里大事小情都是他操心。每天早上,我俩一块儿去吴山广场早锻炼,我喜欢上山走走,他就在山下转转。

    老头子身体一直蛮好,二十多年都没有吊过盐水,没生过大病,每天早上他都要到那家菜场逛一圈,我们两个人平时吃得不多,他都是只买一点菜回来,饭也一直是他烧的。

    (大妈和老伴杨大伯住在上城区一幢建于1981年的老房子里,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约50平米大小,他们在这里过了32年。大妈看去瘦弱憔悴,眼圈发黑,直到昨天下午她只是早饭吃过一点面包,几天来从没一个晚上安稳地睡过)

    

    那天他买回来两只鹌鹑 说要给我换换口味

    我这个人免疫力比较差的,经常要生毛病。那几天我有点感冒,没胃口,鱼啊虾啊我们杭州人认为发的东西都不能吃,鸡啊鸭子我也不想吃。老头子就去菜场买了两只鹌鹑回来,五块钱一个,他说好长时间没给我吃鹌鹑了,换一换口味。买回来是人家杀好了的,他在厨房自己洗洗干净,起个油锅,红烧烧。买是他买,洗是他洗,做是他做,吃是我一个人吃。我吃了两天吃完,他一口都没有动过。因为平时我就喜欢吃酥的烂的,那天的鹌鹑他也烧得很烂很烂。

    除了这两只鹌鹑,鸡鸭我们好长时间都没吃过。上一次吃鸡还是过年时候农村的亲戚送过来一只。

    (记者问大妈,大伯3月20日开始出现发烧症状,鹌鹑是什么时候买的?大妈很努力地想了半天,说实在记不起来。医院的人也问过她好几次,说这个日期对确定病因很重要,但她最近心里烦脑子乱,哪一天买的鹌鹑,真的一点儿也想不起来)

作者:何欣 编辑:吴燕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