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今起限牌 一年上牌8万辆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03月26日 08:33:37 星期三  来源:每日商报

“自2014年3月26日零时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增量指标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昨天晚上7时,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和机动车限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召开。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范建伟宣读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

杭州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3月2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采取控制总量和“错峰限行”调整的双重措施。

自此,杭州传闻已久的“限购”与“限行升级”尘埃落定,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实。

车牌竞价所得收入

用于大气污染、城市拥堵治理、公共交通事业

杭州为什么要限购?以及为什么会选在这个时间节点限购?这应该是广大市民最想提出的问题之一。

要回答这些问题,让我们先来看几组数据。

截至2014年2月底,杭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59.8万辆,过去一年净增量达到27.6万辆,年增长率为12.17%。机动车保有量位居全国36个大城市第7位。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机动车尾气污染越来越严重。2013年,杭州市先后有5次大范围严重雾霾天气。据环保部门测算,杭州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PM2.5的贡献率高达39.5%。

2011年10月份实施的“错峰限行”措施,也因为这两年车辆的快速增长,被逐步填平限行的实际效果。

“车牌竞价所得收入,将会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并专项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拥堵治理、公共交通事业支出等。”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陆献德说。

4月25日24时前暂停小客车上牌过户

实行总量调控管理的小客车,指的是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2014年3月26日零时后,单位和个人购置小客车、小客车过户和非本市小客车转入本市的,在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市政府提出,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自2014年3月26日零时起至2014年4月25日24时止,全市暂停办理小客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2014年3月26日零时前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申请,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错峰限行”时段早晚各延长半小时

外地车限行时间不能进入限行区域不能上高架

与“限购”一起出台的还有“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调整。

杭州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5月5日上午7:00起,调整机动车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错峰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6:30-18:30时段。

此次“错峰限行”实施过程中,浙A号牌机动车与非浙A号牌机动车适用于不同的范围与规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本地车”与“外地车”。

浙A牌照车辆,按原有限行规则处理,即每天限2个尾号,限行范围不变;对非浙A牌照车辆,在“错峰限行”区域范围内和城市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实行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全号段限行”。

作者:商报见习记者 张梦月 记者 张玎 张恩 摄影 金轲 编辑:兰超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