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这个“温州富商”兜里装的都是A货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10月29日 17:12:28 星期三  来源:都市快报

昨天上午,上城法院公开庭审了一起诈骗案。被告是个刘姓男子,38岁,金华人。

据起诉书指控,今年7月1日凌晨,刘某在西湖文化广场搭讪结识女子祝某;次日下午,刘某约祝某喝咖啡,谎称自己老家温州,房地产公司老总,名下有大量物业、房产;当天,刘某送给她一块“卡地亚手表”、一枚“钻石戒指”,并许诺会为她购买一辆保时捷轿车,两人入住庆春路附近一星级宾馆;7月5日、6日两天,刘某陆续以续交房费、缴纳某高档住宅楼“物业费”但手头现金不足为由,骗走祝某16000元;7月7日一早,刘某找借口离开,并将手机停机;7月29日,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庭上,刘某承认“温州富商”的身份纯属虚构,送给祝某的“钻石”“名表”都是地摊上购买的仿冒品。在遇到祝某之前,他还用类似手段欺骗过另外两个女孩。

法官当庭宣判,刘某犯诈骗罪,数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作者:都市快报记者 林琳 编辑:李丹丹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