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信息缘何“不便公开”?
——追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05月20日 08:37:33 星期一  来源:杭州日报

故意隐瞒关键信息

专家指出:涉嫌三违法规

“真话只说一半就等于是假话,我们有权利知道这些已经被检测出来的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去向,要不公布检测结果对于我们有什么意义?”广州市民宋晓丹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抽检公告,但是其中消费者真正需要的信息却被隐瞒,有关专家指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

首先,信息选择性公布有违法律宗旨。除米及米制品外,目前还有熟肉制品、食用油等6类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销售单位在其抽检公告中均未公布。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峰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食药监局公布的信息让消费者无法准确、及时获知相关不合格产品的信息,从而使消费者丧失了知悉并及时主动避免食用相关不合格产品的机会,食药监局的行为明显违背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前述法律规定。”

其次,不合格食品危害无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公布信息,应当同时对有关食品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说明。而在广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抽查结果中,共有8个抽检项目不合格,如熟肉制品金色葡萄球菌不合格、食用油黄曲霉素B1不合格、辣椒干及辣椒粉罗丹明B不合格、米及米制品镉含量不合格等,但对于不合格项目可能造成的危害并没有一个字的解释。

第三,故意隐瞒食品安全信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六部委制定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规定,依照本办法负有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会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报告、通报和会商食品安全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这是政府部门懒政、惰政的表现,违反了政府的信息披露义务。”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食药监局抽检的餐饮场所,都是人员聚集较多的公众场所,不合格食品随时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而检测出来有不合格产品之后还加以隐瞒,则更易导致公共安全事件。

作者:据新华社 编辑:徐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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