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油条”掺假被“蛛丝马迹”绊倒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09月16日 08:47:12 星期一  来源:每日商报

化肥,在现代农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常常也在市场中遭遇制假“黑手”。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苑大队在一次例行监测中,对位于义乌市农贸城经营的部分化肥产品进行抽检,结果发现一些不良商家所销售的化肥所含铁、锌、硼等微量元素仅为标准的万分之一。之后,执法人员对现场20袋化肥产品进行扣押,并开出罚单。

据悉,被查扣的化肥产品生产主体为金华市穗丰农资有限公司义乌农贸城营业部,此前因各种原因多次被处罚,可算是行业内的“老油条”了。记者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送检国家农业部肥料检测监督检验测试(杭州)中心的检测报告获悉,对该批次化肥的微量元素铁、锌、硼的检测结论为:依据NY1428-2010标准检验,送检样品中,有一项不符合NY1428-2010标准《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的指标要求,为不合格。

由于化肥检查专业性要求较高,不少经营户抱着侥幸心理出售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商品,以为不会被检查出。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苑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化肥是农作物生长中极为重要的一种养料,虽然有严格的监管体系,但是在流通领域也时常会出现问题。因此,大队联合多位有农业领域从业背景的专业人士一起,加大检测和执法力度,而一些销售不合格化肥的经营户最终插翅难逃、纷纷落网。

记者从检测报告中发现,化肥中微量元素的含量标准要求超过总量的10%,而不合格化肥中实际检测数据仅为0.001%,与此同时,不合格化肥中的锌含量也仅为标准的0.001%。此外,有的不合格化肥中甚至检测不到铁和硼,这相当于被检测化肥的微量元素的最高含量仅为标准的万分之一。

同时,记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缺乏微量元素会影响到农作物的收成和质量,化肥作为特殊特许商品,相关执法单位具有国家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送检时间为2013年6月份,在得知结果后,我们就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罚。”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苑大队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大队已经就化肥执法检测建立了一个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今后所有进入农贸城销售的化肥都将被纳入监管体系,每周定期送检抽查,重点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作者:施洪灿 编辑: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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