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小蔬菜店的菜安全吗?肉菜追溯系统为什么不能用?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09月26日 09:22:43 星期四  来源:都市快报

本报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昨天,2013年杭州“公述民评”面对面问政活动第一场在杭州电视台演播厅举行,评议的就是如何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你可以把公述民评看做一场特殊的年度考试,考官是190位民评代表,参评的是市贸易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安办、物价局、农业局等六家单位的分管领导,考试时间90分钟。

面对面问政分四个环节:先是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述职,每人3分钟;再由民评代表现场问政;第三环节是专家点评;最后,所有民评代表在测评表上打分。

肉菜追溯系统为什么没法用?

民评代表:杭州市是商务部肉菜追溯系统试点城市之一,经过3年的建设,每个农贸市场都有一个追溯系统的查询机,消费者买了菜肉以后可索要小票,并拿着小票追溯其源头,可实际上查询机却查不出结果,有些农贸市场还找不到查询机,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现状?

市贸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志平:主要是因为系统维护不到位。机器日常使用频率不是太高,同时终端面太广,终端查询机的维护有些问题。

民评代表:什么时候可以让这些机器真正发挥作用?

周志平:我们总的安排是,在二次改造时全面普查,现在一些管理到位的农贸市场的查询机还是可以用的。我们郑重承诺,经过提升改造的每一个农贸市场,都将设置标准规范的食品安全检查设备,在这过程当中会落实修复这些机器。

家门口的蔬菜店越来越多

它们供应的蔬菜安全吗?

民评代表:我拍了两张照片,一张是一家提升改造后的农贸市场,看起来很整洁,品种也琳琅满目,但不大有人气;第二张是某小区门口的社区蔬菜店,很多人在挑菜,两张都是早上拍的。我想问,这些直销点有执照吗?归谁管?他们供应的蔬菜安全吗?

市工商局副局长孙月红:这位代表的问题提得很尖锐,也是我们工作当中的一个难题。蔬菜小门店存在有它的客观性,就是由于农贸市场的设置不是很合理,或者是新区的改造、配套设施等问题,它就应运而生了,小蔬菜门店就近方便。

第二个特点就是便宜,价格确实要比农贸市场的菜便宜。

第三,讲到证的问题,2010年,市政府专门出台了相关意见规范蔬菜小门店,要求20平米以上的蔬菜门店必须要有消防许可证,并且街道要有签署意见,但事实上,大量的蔬菜小门店很多是前店后家,没有经过许可和审批就开张了。

对这种无证经营的行为,我们采取了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方法。在落实过程中,确实也碰到一定的难处。最大的难处是附近老百姓反对。

农贸市场有日常检测、抽检。小蔬菜直销点怎么办?我们也做了一些调查,发现大量蔬菜确实是从批发市场过来的。我们在探索一些办法,像下城区政府计划拿出一笔资金,聘请一些流动检测员对这些点的产品进行检测。

市政府还开通了品牌蔬菜直销车,就是从蔬菜基地引进蔬菜直接放到社区销售,方便社区居民购买。

下城区在万寿亭市场和灯芯巷社区还在做一个试点,就是由灯芯巷社区提供门面、让万寿亭市场经营户来销售蔬菜,把农贸市场延伸到社区去,方便社区居民。这个试点目前正在总结推广。

农贸市场跟小蔬菜门店在成本上有区别,小蔬菜门店成本比较低,农贸市场经营户要涉及到摊位费、水电费、管理费等。我们和贸易局一起开展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注:杭州主城区有156家农贸市场,其中星级农贸市场103家。今年3月开始杭州启动农贸市场二次提升改造,今年将完成80家),明确提出了不提高摊位费。

我们打算把农贸市场作为一个公益产品进行规范,政府予以一定的补贴,把整体费用降下来从而降低菜价,通过自由淘汰的方式,取缔不规范的蔬菜小门店。

食品安全监管到底谁来管?

民评代表:现在造假制假已经成为一条龙了,我们的职能部门是否也可以就食品安全监管建立联动机制?

市食安办副局长陆善定:杭州市食安办是今年2月批准的一个机构,其法定职能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二是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组织查处,食品安全相关的联动机制是我们要破解的难题。

以后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主要是由四个部门来担当:第一,农业部门依然负责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第二,现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的部分职责转到食品药品监管局,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环节,这一改革年底前要到位;第三,卫生部门负责相关法规和标准;第四个是检验检疫部门。我们正在设计杭州的监管体制调整方案。

为了方便老百姓,我们已经开通了食品安全统一投诉电话96317,由我们全面负责受理和交办。

作者:记者 周丹红 通讯员 翁赵力 编辑:兰超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