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铅含量超标米粉 乐购等32家企业及经营户上“黑榜”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11月21日 09:07:44 星期五  来源:今日早报

从超市里买来的米粉,铅含量居然超过了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这怎能让人吃得放心?

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前期开展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曝光32家食品安全违法违规企业和经营户,其中乐购超市也在“黑名单”之中。

此次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842家次,食品经营户9269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63个次,监督抽检食品5280批次,其中儿童食品265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0件,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规范。

被曝光的企业和经营户共32家,包括杭州而榄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江干区张业中粮油食品店、杭州庆春乐购购物有限公司、杭州和美食品有限公司、杭州鼎丰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及经营户。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铅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米粉、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假冒红酒以及无证分装食品,从事无证快餐外送等。

其中,杭州乐购超市庆春店因销售铅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米粉而列入“黑名单”。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没收了乐购超市销售的铅超标米粉,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并进行了罚款。

记者了解到,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经营户除了接受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外,还将同时接受更为严格监管措施。列入“黑名单”期间,生产经营者必须每个季度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被列为“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重点监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标;其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及产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取消当年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资格,并两年内不得申报。

作者:通讯员 俞晶晶 记者 高丽莎 编辑:李丹丹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