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式开放从印尼进口燕窝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12月01日 08:30:28 星期一  来源:每日商报

“毒血燕”事件两年后国内燕窝市场回暖

进口燕窝不再允许拆包散卖 查“燕窝码”可以追溯源头

继解禁从马来西亚进口燕窝产品之后,上周,国家质检总局又下发通知,准予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印尼燕窝进口。印尼成为我国目前第二个燕窝产品开放进口的国家。

国内的燕窝产品主要依赖从东南亚国家进口,2011年7月的“血燕”亚硝酸盐超标事件之后,国家停止了所有海外燕窝产品的进口。国内的燕窝产品市场也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沉重打击,燕窝产品一度陷入几乎无人问津的局面。

记者日前从燕窝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处了解到,恢复进口之后,燕窝销售市场的人气已经有所回暖,但目前在网店购买的燕窝产品,来源和质量仍然存在很大的疑问。

马来西亚和印尼的11家加工企业 可向我国出口燕窝产品

上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印尼燕窝获准进入中国。

2011年“毒血燕”事件发生之后,我国禁止了所有的海外燕窝产品进口。此后,为了恢复燕窝贸易的正常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分别与印尼、马来西亚、泰国主管部门签订了相关协议,规定输华燕窝产品加工企业获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注册后才能获准进口。

去年7月,国家首先恢复了从马来西亚进口燕窝产品。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网站可查询到的马来西亚燕窝加工企业共有阳光燕窝有限公司(Sunshine Region Sdn Bhd)、正典集团(PT Swift Marketing Sdn Bhd)、天马燕窝有限公司(Tian Ma Bird Nest Sdn Bhd)等8家。

同时,8家马来西亚燕窝企业全权委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作为其输华燕窝产品追溯标签唯一加贴机构,承诺在燕窝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追溯标签,消费者可以根据标签上的“燕窝码”,在中国燕窝监管溯源管理服务平台上追溯燕窝商名称、企业注册号、产品名称、产品情况、产品图片等。

此次准许印尼燕窝产品进口之后,被认证的印尼燕窝企业有PT.Adipurna Mranata Jaya,PT.ESTA Indonesia,PT.Surya Aviesta等3家。

据海关部门数据,从今年4月1日第一批马来西亚燕窝从青岛口岸进口起,截止到目前,进口的燕窝总量已近2吨。

燕窝销售已经开始回暖

国药馆:燕窝属于难以替代的产品

2011年血燕亚硝酸盐超标事件之后,燕窝市场也遭到沉重打击。全市数十家燕窝产品的专卖店陆续关门,而商场超市保健品专柜的燕窝产品也经营惨淡。

“虽然出问题的是血燕产品,但几乎所有的燕窝类产品都受到了冲击。”张同泰名医国药馆西药房的徐经理说,经过几年的行业整顿,以及国家一些规范性的文件的出台,这两年燕窝销售已经开始有所回暖。

“燕窝的消费人群本身比较固定,主要为孕妇、体弱的女性等。此外,燕窝的主要成分是胶原蛋白,就像虫草一样,几乎没有可代替产品,消费者可以选择的余地很小。因此对于我们的一些顾客来说,可能当时心理上会受到事件的一些影响,但正规途径品牌产品经过了市场的检验,影响逐步消除之后,这部分消费者还是回来的。”

不过徐经理也承认,目前的销量与“亚硝酸盐血燕”事件之前市场最火爆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毕竟这么重大的恶性事件发生后,消费者的信心恢复需要一个过程”。

作者:记者 汪琦 编辑:兰超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