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冰淇淋 真的醉了? |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9年04月19日 10:14:14 星期五 杭州日报 |
继“大白兔冰淇淋”走红网络后,又一款冰淇淋“爆品”正在抖音、小红书、微博等社交平台占据话题榜。 和奶糖味冰淇淋的小清新不同,这款“五粮液金巧冰淇淋”从画风上就偏向微醺黑暗系。不过,两者的走红都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蹭”了一下高知名度品牌的流量。前者是国民零食、冠生园的大白兔奶糖;后者则是国内酒业“大咖”五粮液。 和大白兔冰淇淋一样,“五粮液金巧冰淇淋”也不出自五粮液,而是南京一家名为“琉璃鲸”的网红奶茶店。据报道,这款冰淇淋外形是黑色的巧克力,再撒上金闪闪可食用金箔的冰淇淋,由于加入了五粮液,还散发着淡淡的酒香。可能是为了证明自己是“货真价实”,据说该商家还会在店内的收银台旁边摆放一瓶五粮液白酒,瓶身上还会张贴“品鉴用酒非卖品”的字样。 对于“网红”傍名牌的行为,五粮液“本尊”倒是大方地表示:是商家自身的行为,公司并未接受过商家的沟通,但应该暂时不会对其进行追究。但有律师表示,虽然在食品内添加五粮液行为本身并不侵权,在不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法的前提下,产品的配方可以由商家自己来定,但商家用五粮液来命名自己的商品,则有可能涉嫌侵权。换句话说,用五粮液的产品进行加工售卖没有问题,但打着五粮液的名头来宣传那就要另说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琉璃鲸”此前还与另一“网红”品牌喜茶“打擂台”,指责对方抄袭,原因是喜茶推出了一款嫣红冰淇淋,也加入了五粮液。原以为是“李逵打李鬼”,不料剧情很可能反转为“贼喊抓贼”。 实际上,不管是大白兔冰淇淋还是五粮液冰淇淋,都是品种口味的创新尝试,给消费者不断开发新的味蕾和感官体验,这是值得赞赏和鼓励。但是创新并不能做侵权的“挡箭牌”,网红产品也不应该“恃宠而骄”成为法外之地。一个驰名品牌的形成不易,背后是长期的产品沉淀和形象树立、维护的结果,不应该被轻易窃取,且这个口子一旦被撕开,不仅无法推动行业发展,还可能令其陷入无序的竞争。 就像一些有识网友所言,“叫白酒冰淇淋没问题,叫五粮液冰淇淋,那就是损害了别人权益。”在法治商业社会里,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商业规则,才能让一切创新因为合规而不会只是昙花一现。 |
作者: 编辑:张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