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重拳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09月03日 07:16:41 星期三  来源:杭州日报

    舌尖上的美味,老百姓都愿意尝一尝鲜。与此同时,舌尖上的安全也不容忽视。为此,全国各地的司法机关正在加大力度查处和打击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浙江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基本情况,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数据

    危害食品安全案件逐年递增

    百日严打端掉815个“黑心点”

    浙江高院刑二庭副庭长周德金说,自去年1月至今年7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568件,审结一审案件541件,占全国同类案件的19%。

    据悉,2011年至2013年,全省法院审结危害食品安全案件逐年递增(见右图)。今年1月至7月全省法院已审结此类案件211件,同比上升73%。

    在今年3月1日至6月10日的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中,全省行政立案1.16万起,涉案金额5080.68万元;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2起,公安部门立案152起,涉案金额1089.17万元,破案112起,打掉“黑窝点”、“黑作坊”等815个。

    “一方面是当前我省食品安全问题仍处于高发易发期,另一方面是我省不断加大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促使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周德金分析,经过近两年的严厉打击,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地沟油”、“病死猪”等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持续暴涨局面得到有效控制,总体上呈现稳定向好局面。

    特点

    重大案件并不多见

    作案手段花样翻新

    除了毒胶囊案及本报此前报道的萧山病死猪肉案,浙江审理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并不多见。多数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是家庭作坊式的个体户或小私营业主犯罪案件。

    法院分析发现,涉案的多数是夫妻、父子等家庭成员,有些有少量雇工。而作案方式,主要有工业松香褪毛、双氧水漂白食品等违法添加或超范围、超限量滥用添加等。但涉及的具体行业,却非常多,养殖业、餐饮业、医疗行业等都有涉及。“他们利用跨省跨地区执法监管的漏洞,化整为零,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的甚至形成产、供、销一条龙,也很少留下证据。”省高院相关人士称。

    同时,作案手段也越来越新颖,比如:借助科技手段研制出检测“合格”的食品;利用工业原材料、有毒有害添加物对食品进行保鲜、调味、着色,伪装成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难以及时被检测发现;网店成为有毒有害食品的重要销售平台。

    惩处

    从严惩处涉案犯罪分子

    部分监管人员也被追责

    《刑法修正案(八)》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作出重大修改,体现从严惩处的精神。

    省高院介绍,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严格控制缓免刑。除了判刑,还对涉案犯罪分子加大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力度,让他们今后失去再次进行食品安全犯罪的经济能力。对适用缓刑的被告人,无一例外宣告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在缓刑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相关的活动。

    有的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也被追责,比如新昌特大“问题胶囊”系列案中,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依法追究了时任新昌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等人的刑事责任。

    据悉,省食安办牵头联合省高院、省公安厅、检察院等七家部门,即将出台《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

作者:黄洪连 编辑: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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