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多家饭店年夜饭只能订套餐 这到底算不算变相违规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12月25日 09:12:50 星期四  来源:今日早报

“禁带酒水”“最低消费”今年被明确为霸王条款

但本报记者调查发现,春节期间杭州多家饭店仍设消费限制

距离大年三十还有差不多两个月,可是年夜饭的预订早就开始了。挑一家饭店吃年夜饭,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选择。

不过,最近有杭州市民徐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联系几家饭店预订年夜饭时,被告知只能选“套餐”,不能自选菜色,而且对自带酒水也有其他要求,有的只允许带一种酒,有的需要收取额外费用。

“国家不是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吗?”徐先生认为,这种“套餐”消费其实和设置“最低消费”无异。

这两天,早报记者也以消费者的身份向杭州多家饭店进行了咨询,碰到的情况和徐先生反映的差不多。那么,这种在特殊时间段只允许消费者按照饭店给出的“套餐”进行消费,到底合不合理呢?

消费者质疑  》 》 》

套餐消费=最低消费?

近几年来,杭城饭店的年夜饭预订一年比一年早,真当只能用“火爆”两个字来形容。

徐先生今年头一回留在杭州过年,无奈跟他一起留杭的朋友也不多,只有五六个人,就想找家饭店点桌好菜吃得舒服点。不料,他连问几家饭店,都被告知只有“套餐”可点。

“五六个人吃2000多元一桌的菜,实在太浪费了。”徐先生在抱怨过之后,提出一个疑问,“国家相关规定不是禁止饭店设最低消费吗?这种套餐消费跟最低消费有什么区别?”

记者查询到,今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曾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而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今年3月15日施行,其中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今年11月1日起生效的,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作者:见习记者 华炜 记者 陆海峰 编辑: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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