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叔有没有耍大牌 中国行协议解密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01月25日 10:08:00 星期五  来源:都市快报

 

“鸟叔”神曲《江南Style》2012年横扫全球后,成为所有演出商争夺的对象。中国演出商们望眼欲穿地隔着太平洋咽口水:他不是给麦当娜做嘉宾,就是在给美国总统奥巴马跳《圣诞Style》……

谁都想抢下第一块蛋糕。

对“鸟叔”第一轮真正意义上的争夺战,爆发在2013跨年前后。各大卫视使出浑身解数,烟幕弹放了不少。当时关于鸟叔身价最离谱的数字莫过于香港四大天王的总和,还一度传出有地方卫视愿意花5000万元重金。

元旦之前,韩国并没有好消息传来。2012年12月31日,“鸟叔”在美国纽约时报广场跳着骑马舞跨年。

但各大卫视并没有放弃,因为春晚在即,还有一次机会。

然而毫无疑问,“鸟叔”是最难搞定的,不仅因为他红,更因为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多家卫视都对他虎视眈眈。

在东方卫视和“鸟叔”谈到最后关头,就差签字的时候,央视春晚节目组放出消息,“鸟叔”正安心准备他们的春晚。等急了的东方卫视核心成员每个人都办妥韩国签证,准备了上好的礼品特产,决定在1月13日出发。没想到人家打来电话:“你们别来,我们已经到了上海。”

这让节目组大吃一惊,“我们当时都有点措手不及,开始忙着筹划看选在上海哪里最适合签字。”

1月14日,赶来和东方卫视谈的只是YG一位工作人员,但签约背后谈的细节非常细致:鸟叔不但对演出的细节考虑入微,甚至连双方谁先发微博公布这条消息都进行了商讨。谈妥后,下午5时,“鸟叔”的老板直接来到东方卫视办公室,几乎没有废话,直接签约。

直到1月17日,依然有同行在向“鸟叔”的老板抛橄榄枝:“只要你们同意,任何条件我们都答应,你们来我们这里演,给东方卫视的1000万赔偿金我们来付。”

孙杨、林志玲、凤凰传奇、蔡少芬……

众明星花瓣寻宝迎鸟叔

对于最终能拿下“鸟叔”,东方卫视春晚宣传总监韦亮反复提及了一个词“诚意”:“因为我们很有诚意,另外,我们的节目很有创意。”

“鸟叔”的老板说,跨年大战时各家卫视都拿他来炒作,“没影的事情就说得像铁板钉钉,鸟叔本人十分厌烦这种宣传方式”。

2012年秋天,东方卫视的春晚节目组创意会上,大家挖空心思在想该找哪个大腕。

先想到的是英国歌手阿黛尔,她是过去两年最红的欧美歌手,遗憾,人家刚生了孩子在坐月子。紧接着又开始接触“007”丹尼尔·克雷格,去年还是邦德“问世”50周年。前后沟通两个月,几近达成,007新片《天降杀机》在中国取景,克雷格本人也很愿意配合影片来华宣传。然而影片公映时间几经调整,让他最终的上海行落空。

“为什么不请‘鸟叔’呢?”去年12月,随着克雷格来华“流产”,节目组横下一条心,必须搞定“鸟叔”。

东方卫视通过在中国的韩国演艺机构顺利地联系到了“鸟叔”的经纪人。韦亮说:“要找到电话并不难,因为现在中国开展业务的韩国机构不少,这些信息是透明的。难的还是在具体的细节沟通上。”

节目组给“鸟叔”经纪人先后发了数十次邮件,打了几十通国际长途,发去数套节目设计方案,对方传递过来的意思很明确:“你们不要纠结在钱上。”“鸟叔”最在意的还是节目创意。

节目组最早想到的是“英雄难过美人关”。有人提出,曾在某节目上见林志玲跳过骑马舞。电话打过去,“鸟叔”回复:“很好啊,我们知道她。”虽然林志玲已经答应做本届春晚的主持,但此时,还没有人来得及与林志玲方面沟通。没想到,她通过经纪人递话:“我们也知道他是第一次来,很重视,需要我们做什么,我们尽量配合。”最终结果为“鸟叔”教林志玲跳舞。

打动“鸟叔”的是一系列创意,让他甘愿以百万薪酬加盟——节目组请来了孙杨、黄渤、林志玲、佟大为、邓超、黄晓明、凤凰传奇、蔡少芬夫妇、“声动亚洲”冠军、王自健、朱丹、王学兵等明星,分别拍摄8部微电影,主题均为寻找一枚特别造型的花瓣,最后8枚花瓣齐聚,形成与节目录制场地旗忠网球中心顶棚相似的白玉兰造型,共同迎接巨星的到来,而这位巨星,自然就是“鸟叔”。他将这8枚花瓣组合拼接,完成最终寻宝任务。

为了完成这个任务,届时他将和其他舞蹈演员一起,借助直升机放下的梯子,在50米高空从天而降,落到舞台上。“那天晚上,他就是007。”

作者: 编辑:陈琳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