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敬腾新片票房太低临时撤档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07月15日 08:25:35 星期二  来源:都市快报

就算萧敬腾本人没有亲自过来,“雨神”也能遥控降雨。上周末,一场大雨降临杭州,与此同时,萧敬腾主演的电影《大宅男》上映——电影海报上的宣传语就是“呼风唤雨”。不过,一些冒雨去影院“朝拜雨神”的粉丝却扑了个空。《大宅男》刚上映,出品方博纳公司就宣布撤档,选择择日再映。撤档当然不是因为下雨,电影官方微博的声明称同档期上映的电影太多,“市场竞争过于激烈”“档期安排过于仓促”。萧敬腾第一次演喜剧,就悲剧了。

为什么撤档?

对手太多 排片太少 票房太低

博纳的这份声明提及,仅7月10日一天,国内就有4部新片同时上映,加上仍然在热映的《变形金刚》等电影,《大宅男》受到市场严重挤压,首日排片不足5%,首日票房收入仅为170万元,严重低于出品方的预期。因此,博纳影业决定将《大宅男》临时撤档,经过研究之后,会选择一个合适的档期再次上映。

撤档的并非只有《大宅男》,原定于本周上映的“快男”主题电影《我就是我》也宣布临时更改档期,延后至7月25日上映。片方给出的改档理由和《大宅男》相似:为了争取更多的排映空间,让更多观众看到这部电影。因为档期改动的日期相隔并不远,影片的各种活动照常进行,主演华晨宇7月19日依然会来杭州做宣传。

有人恶性竞争?

跟影院套近乎求场次 片方都这么做

在博纳总裁于冬眼里,《大宅男》是一部“优秀的喜剧电影”,之所以排片少,除了同档期影片太多外,还在于“影片扎堆肉搏,用各种手段搞恶性竞争”,撤档声明称,为了抢夺场次,“有同行用大量返点来获取更多排片。”杭州多家影院经理都表示,影院排片市场说了算,上座率最终决定排片率,不过,对于片方想票房更好的心思,大家纷纷表示可以理解。

对于于冬所说的“恶性竞争”,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什么算恶性竞争呢?跟影院打招呼,套近乎,要求多排点场次,大家都这么做。(《大宅男》)上映前一天,他们(博纳公司)自己还给院线发了奖励条款。”

改档期有用吗?

花心思选档期 不如花心思搞创作

改档期能拯救票房吗?恐怕未必,一家影院经理举了个例子,今年春节期间上映的《我是狼》,因为首日票房不足300万,两天后紧急撤片,改在六一上映,结果重映当天票房只有40万,“档期好不好是相对的,片子好不好更重要”。

近几年,中国电影市场迅猛发展。几天前刚刚公布的《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中国各类电影生产总量达到了824部,有六成影片无法在院线公映。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多部电影同天上映已成常态,在档期规划上只能是比实力,硬碰硬。金逸影城市场经理姜喆表示,与其把心思花在选档期上,还不如放在电影剧本创作上。

对于观众来说,电影撤了,我买了票怎么办?电影可以想撤档就撤档、想改档就改档吗?谁决定了电影的上映档期?对此,院线方表示,国产电影的上映档期,基本上都是片方决定的,临时撤档还真的可以,而且也有先例。不过,《大宅男》撤档对观众影响不大,杭州的一名院线经理说:“影片上映当天片方就要撤,但观众买了票的影院会继续放映。当然,看这部电影的观众本来也不多。”

也有乐观的观众,一位粉丝说他上周末没看成萧敬腾,“等电影再次上映时,又可以约女神出来了,哈哈,这个决定太明智了!”

当天买票的都能看

现在想看只能等了

 

作者:记者 宋赟 编辑:李丹丹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