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网友拐骗到贵州深山一呆四年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10月14日 09:12:42 星期一  来源:今日早报

10月12日上午,建德市公安局寿昌派出所收到一面锦旗,这让所里全体民警们都感到很欣慰。

不久前,该所民警辗转3000多公里,终于从贵州一大山深处,解救回四年前被拐卖的少女小琴(化名)。

在贵州一呆就是四年多,此时的她,已不会说本地方言,但民警相信,有了家的温暖,小琴会越来越好。

同时,民警也对这起四年前的拐卖案线索开展调查。男网友将她卖给亲戚当老婆

2009年3月,仍然寒冷的初春。

杭州通往贵州的火车上,年仅17岁的小琴,望了一眼身边的男友小王,心里觉得很温暖。

通过网上聊天,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又可以摆脱父母的管束,从此不用再上学了。

由此,她以为,自己离“美好生活”越来越近。

经过几十个小时的辗转,小琴终于来到小王位于贵州贵阳的家中。

破旧的泥房、杂乱的摆设,和老家的条件一对比,小琴顿时有点失落。

但小王马上安慰起了小琴,说在这里住几天,便会带她到大城市里去工作。

听了小王的话,小琴似乎又看到了自己向往的大城市生活,顿时露出了笑容。

过了两天,小琴随小王来到了贵州遵义的一个山村。

小王告诉小琴,自己要问这边的亲戚张哥(化名)借点钱,好让两个人以后生活过得好一点。

在遵义亲戚张哥家里住了一个晚上,早上醒来的小琴却发现,小王不见了。

张哥的一句话,小琴觉得,自己吃了一记闷棍,愣在那里老半天。

“你是我的人了,要是敢逃走,就打断你的腿!”

小琴第一次感到如此无助,她想要离开,却不敢,就算走出这里,身上又没一分钱,自己又能到哪去?

浑浑噩噩地过了一个月,更大的悲剧发生了。

穷困潦倒的张哥,又把她卖去了贵阳息烽的一个农村,还是给别人做老婆。

这次的“丈夫”,是个智障的小伙,他倒没怎么为难小琴。

但是,他的家人却像防贼一样防着小琴,期间她曾多次试着离开,但每次当她走出一两个小时的山路,就会因不熟悉地形被抓回。

在那个偏远的村子里,她度过了四年光阴。一部破手机给她带来希望

时间一晃,到了今年9月初。

小琴的“婆婆”,凑巧将一部无法使用的旧手机,随手扔在了一边。

虽然,这部手机没有手机卡,甚至连开机都不正常,但这在小琴眼里,却是唯一的希望。

这些年,逐渐顺从的她,已得到了单独陪智障“老公”上街买东西的机会。

拼拼凑凑,她省出了钱把手机修复好,又买了手机卡。

9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待“老公”睡着后,小琴拨出了那个她刻在心里四年的号码。

电话接通了,那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是她的姐姐小娟。

此时小琴难掩内心的激动,终于哭了起来。

电话另一头的姐姐,也听出了小琴的声音,但还不敢相信。

四年了,家人一直没敢把早已没人使用的固话停机,就是为了等这一刻。

小琴一一报出家里长辈的名字,电话另一头,终于确定了她的身份。

挂断电话后,小琴的家人坐下来商量了很久,最后决定先在本地报警。

接到小琴母亲报警后,寿昌派出所民警陈兴远、唐文斌,很快到了小琴母亲家。

在将小琴母亲反映的情况做了详细记录后,民警决定去贵州救人。

9月25日上午8时,经过17个小时的车程,民警赶到了受害人被拐卖所在地——贵州省息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当地警方一起,前往小琴的“家”。

刚到这个破败的小村,就引起一阵骚动,由于村里很少有外地人进村,伴随着一阵阵狗叫声,很多村民向民警围了过来。

民警身着便衣,赶紧向远处矮房跑去,生怕傻子家人发现异样后,将小琴转移。

跑了三、五分钟后,民警终于到了矮房边,但却不见小琴。

此时,民警何诚很是机灵,他立即大叫了几声“小琴”。

也许是听到了来自家乡人的呼唤,一张与年纪不符的、略显苍老的脸庞,从边上窗户探了出来。

“在这里”!

何诚第一时间发现了窗口的小琴。小琴也发现了不远千里和民警同来的母亲。

便衣民警们踢开房门将小琴从破旧的房屋内解救出来。

时隔四年后重逢,小琴与母亲顿时抱头痛哭。

民警迅速带着小琴母女,离开现场辗转回到了家乡。

作者:通讯员 余炫 唐文斌 本报记者 朱寅 编辑:李丹丹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