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庭审 是否故意杀人成焦点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11月28日 08:57:17 星期四  来源:都市快报

庭审时林森浩面无表情,脸色有些苍白。

事发7个多月后,复旦投毒案昨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林森浩被控涉嫌故意杀人。

此前据警方调查:复旦大学2010级研究生林浩森,因生活琐事与室友黄洋不和,在今年3月31日中午将剧毒化合物(二甲基亚硝胺)倒入饮水机中。黄洋4月1日喝了水后于4月16日不治身亡。

昨天,林森浩说,他本来只是想在愚人节整一下黄洋,没想到黄洋会死。这几个月他一直在尝试找到犯罪的根源,自觉罪孽深重,也对不起父母近30年的养育之恩,愿意接受法院对自己的任何处罚。

审判长宣布此案将择时宣判。投毒只是愚人节的巧合?

公诉人说,性格不合、境遇落差是林森浩作案的内在动因。黄洋开朗乐观、爱开玩笑,但为人强势,喜欢显示自己的能力,说话不考虑别人的感受。2012年底,林森浩获两万元国家奖学金,黄洋让他请客遭拒后表达了不满。事发半年前,两人相互从QQ好友中删除了对方。

但林森浩辩解:“这只是一次巧合。”3月30日,一群同学在打游戏时,黄洋拍着同学的肩膀,高兴地说着4月1日愚人节整人计划,“我看到他这么得意,就想那我就整你一下。”他听过清华大学朱令中毒案,一直没查到凶手,这给了他一个直接刺激。

林森浩承认,自己与黄洋关系一般,不是很“铁”。黄洋聪明、勤奋好学,但为人有点自以为是,他讨厌黄洋对他开玩笑,“有些玩笑开得对我不公平,他觉得我没生活情调,但他不该以他的方式要求别人”。另外,两人平时也会聊天、谈理想,并没有太大冲突。

实验室拿到毒物

公诉人说,超声影像专业的林森浩,曾与同事用二甲基亚硝胺做实验,熟悉二甲基亚硝胺的毒性。

林森浩还知道,实验做完后,同事从天津一家化学试剂研究所买的那瓶100毫升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没用完,放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

3月31日,他去了两次实验室,第一次和同事一起去的,确认了二甲基亚硝胺的位置。第二次,他以落下东西为名,向同事要来实验室钥匙,拿到残留的原液和注射器。据同事证言,原液还剩75毫升。据以往案例,人体吸食或注射3.5毫克二甲基亚硝胺会致死。当天17时50分许,林森浩回到宿舍,左手推开水桶,右手把原液全部倒进饮水机中。

第二天早上8点多,林森浩听到:黄洋起床喝水时铁汤勺碰到水杯的声音,马上发出干呕的声音,冲去盥洗室。“我知道他已经发觉了异常,我怕他问我。所以就躺在床上装睡。后来我的手机响了,我就借故接电话离开了寝室。”

毒物是黄色的,有气味,林森浩原以为黄洋会发现,但黄洋仍喝下了水,“我认为黄洋喝下的二甲基亚硝胺很少量,我做实验中大部分大鼠都未死,相同体积下人的抵抗力比大鼠要强,所以我当时并没有想到黄洋会死,以为他难受一段时间会转好。”

警方如何认定林森浩有重大嫌疑?

黄洋住院前几天,病因一直无法诊断。宿舍另一个室友葛某想起林森浩之前做过的实验,上网查了林森浩发表的多篇论文,开始怀疑黄洋是二甲基亚硝胺中毒,并告知黄洋的师兄孙某。

这时,孙某已在医生建议下,对黄洋的尿样、血样、喝过的水样进行微生物分析并用无菌器皿保存样品,最终确定黄洋喝过的水中的确含有二甲基亚硝胺成分。公诉人说,这是关键性证据,因为时间一长,水桶和饮水机的样品都会被污染,无法确定其中是否含有二甲基亚硝胺成分,此案可能成为无头案。

黄洋的同学王某向学校保卫处反映了这一情况,学校保卫处立即向上海警方报案。4月12日之前,上海警方两次询问林森浩,林森浩称案件与自己无关。

随后,警方带走了林森浩的笔记本电脑,并提取了电脑中的8万条上网记录,从中搜索发现,有48条与搜索二甲基亚硝胺毒性、如何发现病因、如何治愈等问题相关,这48次搜索几乎贯穿黄洋发病始末。

第一次是在3月31日晚上6点,距他向宿舍饮水机投毒不到一个小时。随后,每天傍晚6点左右,他都会搜索二甲基亚硝胺的相关信息。警方以此认定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12日,林森浩供述了犯罪事实。

昨天,林森浩说:“我的目的并不是要杀死他,只是想让他难受,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我之所以没有放弃,可能还是因为性格不够果断。”

是不是故意杀人?

公诉人认为,林森浩明知黄洋的病情愈加严重,找不出病因,却一直隐瞒实情,直至警方正式传唤,才供认犯罪事实。“这到底是一个愚人节整人的玩笑还是直接故意杀人?”

公诉人及诉讼代理人认为,林森浩故意杀人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林森浩杀死黄洋的目的明确,且经司法鉴定,林森浩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建议对林森浩,从严从重判决。

而林森浩的两位辩护律师在犯罪事实上并无异议,但建议对林森浩酌情从轻量刑。“林森浩学习勤奋刻苦、政治上进,还是中共预备党员。他们两人都是穷人家的孩子,根据他们多位同学的证人证言说,两人虽有不和,但面子上还过得去,从他的性格可以看出,他上网查找那些资料,是因为他害怕,而网上资料中‘可能’致死的表述,让他觉得黄洋的情况只是一个病程,并不会致死。”

死者父亲:等待法律判决

“离水落石出那一天不远了。”26日晚6点多,开庭前一晚,黄洋58岁的父亲黄国强安慰老伴,却像是跟自己说。庭审前两天,他从老家四川自贡赶到上海,在一间日租房住下。

黄洋遭遇不幸后,这是黄国强第五次来上海,这次他希望把儿子带回去。“这么冷的天,把儿子一个人丢在(上海宝兴)殡仪馆里,心里就难受,总觉得亏欠他太多。”案发后的200多天,他如坐针毡、坐卧不安。

黄国强最早在当地一家卷烟厂,下岗后到县城一家中学当宿舍管理员,干一天发一天工资,学校寒暑假没有工资,干满一个月1000元。妻子50岁时从供销社提前退休,现在每月1400元的退休金是他们的主要收入。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黄国强不自觉地摸着儿子的相册,里面有黄洋大学前的照片,他走哪带哪。他回忆,儿子考上大学那年说,成人后要靠自己闯荡。于是复旦本硕8年,黄洋没拿过家里一分钱,兼职挣的钱还会寄回家。

本科毕业时,黄洋本想去美国留学,联系了好几家学校,准备申请奖学金。“他妈妈觉得美国实在太远,儿子一去就很难回来了。但如果让他去美国,哪有这事?现在人都没了,别说见一面了。”黄国强懊悔不已。

黄洋和林森浩的交集就像命中注定。分配宿舍的老师说,黄洋的宿舍最早在一楼,后来调到三楼。但黄洋小时候腿受过伤,一到潮湿的环境就疼得受不了。他觉得一楼和三楼都太潮了,协调后2011年8月搬到4楼,开始跟林森浩同居一室。

从黄洋离世,到警方认定林森浩是嫌疑人,林家没有联系过黄家,律师也没有。“反正我一次也没接到过他们的电话。”黄国强说。“他们家的情况,我们不想了解。我的孩子对林某没做什么,是他们的孩子侵害了我的孩子。这样不联系也好,都等待法律的判决吧。”

作者:记者 刘彦朋 发自上海 编辑: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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