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万买下市中心二手房却听说前住户在这里跳楼身亡 |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04月17日 10:56:54 星期四 来源:都市快报 |
法院快讯 见习记者 林琳 通讯员 钟法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了去年杭州法院的工作。去年,杭州中院受理案件1800余件,调解结案率在10%到30%之间。在调解方面,中院的民五庭法官王宓的“多方借力”、“旁敲侧击”、“以情动人”、“现场勘查”、“循序渐进”、“多重施压”、“巧借风俗”、“先行止损”、“案外补差”、“案例引导”等“调解十法”,在中院及各级基层法院都得到了推广和运用。 民五庭余文玲副庭长讲了她调解的一起案件: 王先生从周女士手里买下一间100平方米左右的二手房。 这套住房位于杭州市中心,均价约每平米26000元,总价298万元。签订买卖合同后,王支付了150万预付款,周把钥匙给了他。 由于房屋内饰老旧,王先生又花了2万来块翻新装修。装修时,听邻居说,这幢房子原本住着一对夫妇,后来大妈自杀,大伯搬了出去,这才会把房子卖掉。 “买房的时候没人提过这事啊!”王先生不舒服了,说,这房子是给父母作“养老房”的,父母知道的话怎么会肯住。 王先生气冲冲找周女士质问。周说,母亲患抑郁症十多年,在2012年4月的一个夜晚,翻出窗户跳楼自杀。周的工作单位在上海,事后,她把父亲接到身边,这才打算卖掉杭州的房子,凑钱在上海购买新房。 周反复强调,自己并没有刻意隐瞒,也不可能退还购房款。王一纸诉状,把她告上法庭。 法院一审判定,周女士母亲的死亡地点不在屋内,情况与普通意义上的凶杀案件存在差异,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出卖人存在欺诈事实,故驳回王先生的诉请。 王不服,上诉。 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余文玲副庭长接手了这起案件。她说,在房屋买卖纠纷中,“欺诈”通常是指卖方对房屋的客观质量问题存在隐瞒或欺骗。周的母亲跳楼自杀,与房屋本身质量之间没有直接关联,原告认为卖方存在欺诈行为,从法理上看,是没有充足证据的。 “但从情理上来讲,原告的诉请也非毫无理由。”余文玲说,大多数人都对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心存芥蒂,王的想法其实不难理解。 考虑到平衡双方利益,庭后,她主动联系原被告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余文玲的一番努力,今年年初,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周退还王150万预付购房款,王则根据房屋市场价值的波动给予周25万元的经济补偿。 |
作者:见习记者 林琳 通讯员 钟法 编辑:兰超 |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