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买卖二手房中介费可以讨价还价了 |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08月13日 15:14:05 星期三 来源:都市快报 |
由物价局制订统一标准,无法自主定价的二手房中介费用,在实际交易时,是让买卖双方都肉痛的一笔支出。不过,近日由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一则放开二手房中介收费管理的通知,让二手房购房者松了一口气。这意味着,今后买卖二手房时,交易双方将可以和中介就中介费讨价还价了。记者 岳雁 中介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8月8日,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通知。通知称: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经研究,决定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根据通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房地产政策和技术咨询、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服务要求及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在服务合同、协议中明确。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后,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价目表内容应包括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对象、代收代付税费项目和标准等。一项服务包含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的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标示的费用。 该项通知自2014年9月15日起执行。也就是说,9月15日后,中介费不再是按照物价局的统一标准实施,而是由房产中介和交易双方协商决定。
中介竞争将更加激烈 业内人士认为,放开中介收费管理,短期内市场并不会产生太大变化,但是随着市场不断成熟和二手房市场升温,未来中介费有可能进行调整。 杭州我爱我家营销企划总监周包军表示,中介费回归市场定价是一件好事,将起到促进服务分级作用。服务好的中介可以拿到高佣金,服务差的佣金就得打折扣。他认为,杭州如果能够像南京、成都等城市对中介服务过程分级考核会更合理。 华邦品牌营销管理中心总监王慧也认为,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市场化就能帮助中介行业渡过难关的说法并不成立,这个行业的突破,更需要好的市场背景来作为支撑,“客观地说,企业经营服务的提升同样重要。” 当然,中介服务费用放开后,收费会变得更加灵活,届时购房者或许会有更大的选择余地,而中介的生存竞争也将变得更为激烈。 事实上,有不少杭州的中介透露,在目前行情不景气的情况下,有很多中介公司都会私下和购房者谈优惠,以此吸引购房者。最近有中介公司开出了中介费5折的优惠。 附件: 现行二手房中介收费情况 目前杭州二手房交易的费用,除了中介费外,还有房屋咨询费、房屋价格评估费以及房屋经纪费。 ①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分档累进计算:50万元(含)以下费率1.25%;50万元-100万元(含)费率0.875%;100万元-200万元(含)费率0.5%;200万元以上费率0.325%。中介费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房屋出售方与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由双方均摊。 以一套总价25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交易双方总共需支付中介费=(50万×1.25%+50万×0.875%+100万×0.5%+50万×0.325%)×2=34500元。总价100万元的二手房收取中介费为21250元,200万元的收取中介费31250元,300万元的房子收取中介费37500元,以此类推。 ②房屋咨询费。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者按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后者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简繁结合标的额度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1000元,难度较大的报告,标准一般不超过标的额的0.5%。 ③房屋价格评估费。按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总价100万元(含)以下的收0.5%,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收0.25%,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的收0.15%。 ④房屋经纪费。包括房屋租赁收费、房屋买卖代理收费和独家代理收费。 其中租赁收费无论成交租赁期限长短,均按一月成交租金标准的50%,租赁双方都要收取。不过实际操作时,房东这部分的费用都会转嫁到房客身上。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则是按成交价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最高可按成交价的3%执行。 |
作者: 编辑:兰超 |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