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市中心餐厅 |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03月07日 08:38:57 星期四 来源:每日商报 |
餐饮,这个热门行业涉及到了食品质量、收款、标价以及服务等消费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消费者投诉和监督的热点。本期3·15维权第三击,本报记者不仅针对几例近日的消费投诉,请来工商部门的专业人员解读,还对本市几家热门餐饮机构进行了暗访,发觉了几处不规范或较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做法,给广大消费者以警示。
案例一:一顿饭3个菜被多收费,还有“另立名目”的收费项目 上个月,陈女士与家人来到西溪湿地公园的观渡酒仙舫吃饭。陈女士一共点了5个菜,结款时却发现,餐厅至少多收了50块钱,还多出一些莫须有的收费名目,让陈女士很恼火。 据陈女士描述,她点的菜中明显有三个菜是多收费的。其中,鱼丸锅仔标价58元,实际收费88元;西芹百合炒腰果标价38元,实际收费48元;白术剑兰标价28元,实际收费38元。“光是这三个菜,观渡酒仙舫就多收了50元。”陈女士说,不仅如此,服务员还说陈女士家人故意损坏店内餐具,要求赔偿。 “我觉得餐厅这样收费明显是不合理的,因此当场要求按照菜单价格,重新结账。”陈女士表示,餐厅对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的解释是,该菜单是旧式菜单,收款则是按照当天的菜价收费的。 “如果菜价有变化但菜单还来不及修改,那服务人员应该在点菜时提醒我们。”陈女士说,她不认可餐厅的解释,认为其存在价格欺诈。
工商调查 根据12315中心工作人员的调查,陈女士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工商部门判断该店涉嫌价格欺诈,陈女士可以前往餐厅要求退款和赔偿。 “没有及时更换菜单,这不能构成餐厅没有按照现有菜单收费的理由。”消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餐厅必须明码标价,在没有更换新菜单以前必须按照所标价格收款,建议消费者在餐厅消费发生类似状况时,及时拍照取证,并致电消费者协会或物价部门。 |
作者:陈伊丽 编辑:吴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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