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消失的“金奖”们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03月11日 09:10:21 星期一  来源:今日早报

  李杰

  参赛时间:1988年(第三届)

  奖项:专业组通俗唱法金奖

  同届选手:陈汝佳、杭天琪

  付笛生、屠洪纲

  虽说是“专业组”,但李杰事实上并非科班出身。高中毕业后,他曾在营口老家的菜市场卖过菜,当过兵,还在工厂织过袜子。

  1984年,李杰因为热爱音乐参加了谷建芬声乐培训班,1988年便夺得青歌赛冠军。

  然而,李杰在获奖后却没有继续站在台前,而是选择了自己更加热衷的幕后工作——音乐创作,因此不久便在大众的视野里淡出了。之后,他开始在侗族、苗族、傣族、藏族、彝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游历采风。

  1996年,李杰创作了一首新歌,并且让自己的同门师弟首唱。1997年元旦,《东方时空》播出了这首歌的MTV,很快,这首歌便开始在全国广为传唱,即使是十几年后的今天,它依然是很多大型活动、晚会的经典保留曲目,这首歌就是《红旗飘飘》。而李杰的师弟孙楠也凭借这首歌确定了自己在内地流行乐坛的地位。

  除了《红旗飘飘》外,李杰还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比如何静的《家园》、那英的《天亮》、田震的《真爱无限》、毛宁的《真的我》等,孙楠在2013年春晚上演唱的新歌《净土》也是由李杰作曲的。多年来,很多歌手凭着李杰的作品一曲成名,李杰也因其过人的才华和特立独行的个性在圈内获得了“音乐鬼才”的称号。

  蔡红虹

  参赛时间:1990年(第四届)

  奖项:业余组通俗唱法金奖

  同届选手:蔡国庆、陈红、张咪

  朱哲琴、解晓东

  1990年第四届青歌赛通俗唱法的比赛竞争激烈,蔡国庆、陈红、张咪、朱哲琴、解晓东等歌手都曾在获奖后红极一时。而提起那年业余组通俗唱法的金奖得主蔡红虹,很多观众已经印象不深了。

  蔡红虹早前在苏州学习评弹,1988年开始学唱歌,同年就参加了第三届青歌赛,并获得优秀奖。当时的评委李谷一觉得她很有潜质,鼓励她两年后再来参赛。于是,在经过了两年的备战后,蔡红虹终于在第四届青歌赛上,凭借一首《中国,你往高处走》力压当时已小有名气的蔡国庆和陈红,夺得业余组通俗唱法金奖。

  然而,获得大奖后的蔡红虹并没有和蔡国庆、陈红一样留在北京发展,而是颇为“恋家”地回到了熟悉的江南水乡,结婚生子,渐渐淡出了普通观众的视线。

  如今的蔡红虹虽然仍经常被邀请参加各种各样的演出,但依然没有加入固定的艺术团体。同时,她现在还是南京艺术学院流行演唱系的客座教授,在教学上倾注着自己对音乐的热爱和追求。

  黄霞芬

  参赛时间:1990年(第四届)

  奖项:业余组民族唱法金奖

  同届选手:李丹阳、宋祖英

  黄霞芬和蔡红虹一样,也是评弹演员出身。当时她是被江苏赛区的负责人周健伟“威胁”参赛的。

  获奖后,黄霞芬在上学和走穴之间选择了前者,去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班圆了从小的大学梦,师从金铁霖教授,宋祖英是她的同班同学。

  结束学业后,已经三十出头的黄霞芬还是放弃了当歌唱演员,回到江苏,继续她热爱的评弹事业。在众多评弹作品中,一曲委婉优美、抒情大气的《永远的江南》成了她的代表作。现在,她已经是江苏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副秘书长,她获得的国家级大奖数量是我国评弹界之最。

  她年轻时的一个选择,也许让今日的舞台上少了一位巨星,但也正是因为她的执着,我们的评弹艺术才能拥有这样一位不可多得的名家。她说:“如果当初留在北京当歌星,也许现在洋房都有了。今天我还是住在6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但我不后悔,我唱歌是为了把评弹唱得更好,我希望为评弹艺术做出贡献,有得就要有失。”

作者:记者 徐洁 编辑:陈琳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