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室自封“杭州十佳”被罚4万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12月02日 10:17:03 星期一  来源:今日早报

    画室自封“杭州十佳”被罚4万

    杭州之江工商分局开展“信用走进画室”活动

    □本报记者 高丽莎 通讯员 陈芬

    早报讯 去美术培训机构学绘画的消费者要注意了!一些培训机构为了吸引学员,竟然虚构办学资历和曾获奖项。前不久,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之江分局就查获了这样一起案件。

    日前,之江工商转塘工商所执法人员在网上巡查时,发现辖区内从事美术培训的一家教育咨询公司在办学历史网页上,宣称公司被一家报纸评为“杭州十佳美术培训品牌机构”,同时还写着“浙江省工商联优秀艺术类培训指定机构”、“办学资质中有工商正式注册批准的非证书类美术培训机构,隶属于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高考培训中心的直属机构”等文字。如此多的“美誉”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怀疑。

    经查明,“浙江省工商联优秀艺术类培训指定机构”也是该公司自己虚构的。而所谓“隶属于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高考培训中心的直属机构”是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在中国美院成人教育学院当过教师,该公司就自己冠名了。

    工商部门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经营者采用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称,属虚假宣传行为。工商部门随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4万元。

    之江工商相关负责人介绍,“辖区内画室众多,画室之间竞争激烈。这些画室在宣传时,会宣称自己是某地区最大、最权威、最专业的培训机构,由某美术学院老师组建任教、与某学校长期建立合作,上线率百分之多少、通过率百分之多少等宣传用语。消费者务必睁大眼睛核实这些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为了引导画室诚信经营,11月25日之江工商分局专门开展了“信用走进画室”活动。据悉,之江工商正筹划集结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影响较广的画室成立行业协会,期望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强化行业规范行业行为。

作者:本报记者 高丽莎 通讯员 陈芬 编辑: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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