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给猴子吃避孕药它们实在太多了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11月19日 09:04:41 星期二  来源:都市快报

  印度猴子成灾,经常进入居民区破窗而入抢东西。

 

 

猴子在印度被尊为与大象一样神圣的动物。印度人对猴子敬爱有加,尤其是对印度本地最常见的恒河猴,任由它们在城区晃荡横行。但这群“猴大爷”在政府大楼里到处乱窜也就算了,还经常上演偷盗抢、打砸咬、甚至杀人的剧目,导致民怨四起。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18日报道,印度野生动物保护官员说,他们正准备通过喂食避孕药和做结扎手术,来处理这些被宠坏的猴子,从而解决日益增长的“猴子威胁”。

避孕药和结扎手术 双管齐下

今年年初,印度野生动物保护局、印度中央公园的负责人开始与美国国家灵长类动物研究中心合作。美国专家非常推荐口服避孕药以及给母猴做结扎手术,来解决猴灾问题。

在正式实施前,印度野生动物保护官员仍在研究避孕药可能对猴子造成的伤害。一名官员说,他们可能会给抓获的猴子做手术,并在猴群经常出没的地区,投放含有避孕药的食物。这套方法将在北阿坎德邦试行。那里位于喜马拉雅山脚,每年有成群结队的猴子在公路上“散步”,袭击附近城镇的居民。

“他们在城市里的数量每天都在增加,而且不断制造麻烦。在有些地方,居民们甚至不敢出门,因为猴子会扯烂他们的衣服,并撕咬他们。”印度野生动物研究所的提亚其教授说,“通过口服避孕药的最大好处在于,它无需手术。我们将参考别国经验,在本地试验,然后推广。如果剂量上出了问题,那么我们将会尽力解决。”

提亚其还说,他和同事们将持续跟进最新情况,以确保这种方法不会对猴子产生副作用。

新德里副市长被“逼死”了

谁也无法说清楚,新德里城到底有多少只恒河猴,但几乎每个居民都曾被它们侵犯过。它们登堂入室、撕扯电线、偷走衣服、盗窃食物、咬人伤人是家常便饭。

兴起时,这些胆大包天的猴子还不时造访一下重兵把守的国家机关。它们把印度国会大厦当游乐场,闯进总统府和国防部等政府办公楼,“盗窃”国家机密文件,破坏电话线路,抢走电脑鼠标和键盘,上演了一场场现实版的“大闹天宫”。

最过分的一次,是在2007年。当年11月的一个早晨,时任新德里副市长的巴吉瓦像往常一样,在家边吃早餐边看报。不料,一群恒河猴闯入屋子,并向巴吉瓦发起了攻击,可怜的副市长不敌这群彪悍的猴子,只能逃到阳台上。但打红了眼的猴群并没有就此罢手,而是紧追巴吉瓦,导致他从阳台上失足坠楼,最终不治身亡。

拿这些泼猴没办法

面对这些横行霸道的猴子,印度人曾想过多种办法对付它们。其中之一就是聘请“抓猴师”。

新德里市政府曾在数十家报纸上登招聘广告,公开招募抓猴师,并开出每抓捕一只恒河猴奖励5美元的价钱。没想到,等价钱涨到了每只20美元,应聘者依旧寥寥无几。据《印度时报》报道,新德里市政服务局登记在册的全职抓猴师只有7人。虽然这些抓猴师的战绩斐然(2007年至今捕获超过1.3万只猴子),但新德里市的猴子还是有增无减,猴子扰民伤人之事逐年增多,向市政服务局投诉的电话也居高不下。

由于政府的抓猴项目失败,不少市民只好自己想招儿,“以猴制猴”最为普遍。简单说来,就是让体型更大、长着黑脸的叶猴在建筑物周围撒尿,这些尿液能阻止相对小型的恒河猴入侵。

叶猴的尿液相当刺鼻,但对市民来说,它能阻挡恒河猴靠近,就算再难闻也值得。不过,从今年开始,使役或买卖叶猴(属于保护动物)的行为被印度法律禁止,新德里市民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就这样被突破了。他们这才不得不另辟蹊径,来对付这些讨厌的恒河猴。(本报综合报道)

 

作者: 编辑:李丹丹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