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总和销售业务员是醉驾主要群体 |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01月24日 09:15:55 星期五 来源:都市快报 |
昨天上午,江干法院联合区交警大队,召开危险驾驶案件情况通报会,对2011年5月“酒驾入刑”后,江干区在危险驾驶案件上的办理情况作了总结。 江干区醉驾案件 这几年增长明显 据统计,从2011年5月1日到2012年,江干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59件(全部是因为醉酒驾驶),到2012年全年,这个数字就上升到了272起,增长了3倍多。 法官分析,醉酒驾驶增长明显的原因主要有: 最主要的,就是驾驶员的侥幸心理。几乎每个上庭的驾驶员,都觉得自己当时没醉,开回家没问题,而且运气也不会这么差,刚好遇到交警查酒驾。 第二就是法律意识淡薄,根本没搞懂酒驾后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当然,酒桌文化根深蒂固、杭州机动车保有量飞速上升,也是客观现实。
九种情况下醉酒驾驶 将面临加刑 醉酒驾驶可能会带来多长的刑期? 江干法院的法官介绍,现在杭州各级法院在因醉酒驾驶触犯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上,最主要是看查获时的血液酒精含量。 血液酒精含量为80mg/100ml(醉驾标准)到180mg/100ml的,拘役一个月;180mg/100ml到240mg/100ml的,拘役两个月;240mg/100ml以上的,拘役三个月。 另外,出现下面这九种情况的,还要加刑—— 无驾驶资格还醉酒驾驶的,加刑一个月; 在明知这辆车是无牌或报废车辆的前提下,还开着它醉酒驾驶,加刑一个月;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的(酒驾、醉驾都算),加刑一个月; 醉驾并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但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比如事故中主要责任并不是醉驾者这一方),加刑两个月; 醉驾并造成他人轻伤,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加刑两个月;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醉驾的,加刑两个月; 遇交警查酒驾时,有逃避或抗拒检查情节的,如属醉驾,加刑两个月; 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醉驾的,加刑两个月; 前三项中任意符合两条及以上的,加刑两个月。
销售业务员、公司老总 是醉驾主要群体 江干法院综合2012年和2013年因醉酒驾驶触犯危险驾驶罪,并被判拘役的案例(共682起),总结出一些特点。 时间分布上,有法定长假的2月、5月、10月,是案件高发月。从每日情况来看,醉驾基本是在晚上8点到第二天凌晨这段时间内被查获的。 犯罪主体上,76%的醉驾人员,都是非杭州户籍的,绝大部分是企业员工和个体经营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占1%。年龄上,最小的17岁,最大的50岁,基本集中在22岁到45岁这个年龄段。 “醉驾人员里大多数是在杭州工作、创业的新杭州人,其中公司的业务员(尤其是销售类的)和老总最多。”法官说,“这两年醉驾的公职人员,我碰到的只有个位数,其中也有科级干部,他们无一例外,判决下来后马上就被双开(开除党籍、公职)了。” 另外,醉驾人员中,女性的比例很小,两年里只有12个,不到2%。 案件情节上,深度醉酒的情况非常多。就在上周,江干法院判决了一例近年来江干区查获血液酒精浓度最高的醉酒驾驶人员,达到413mg/100ml。 这人姓胡,40岁出头,是货车司机。被查获前,他正把车停在景芳路边,在沿街小饭店里独酌。一个停在路边车位里的小车车主被他的车挡牢,请他挪车,结果他在挪车时把人家的车给刮擦了,小车车主报警。 据胡某事后回忆,他被抓前已连喝了5瓶劲酒。 |
作者:记者 郑亿 通讯员 辛成 编辑:兰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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