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之后 “知假买假”不影响索赔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4年03月13日 09:09:36 星期四  来源:每日商报

    商报讯(记者 张玎 通讯员 辛成)昨日,杭州江干法院笕桥法庭审理了一起销售责任纠纷案。原告张先生认为在物美超市购买的龙井茶为过期产品,向超市提出了共计7万余元的赔偿。

    茶叶过期第一天 他一口气买了20盒

    张先生起诉称,2013年8月8日他从被告处购买三种狮牌西湖龙井共20盒,总价6656元。购买后发现该食品生产日期为2012年8月7日,保质期为12个月,原告购买之时该食品已经过期。

    张先生认为,被告笕桥物美超市将过期的食品予以销售,是种极不负责任的过错行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之规定应当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张先生向法院提出,判令被告物美超市退还货款6656元,并支付赔偿金66560元,共计73216元。

    超市表示店里没有过期茶叶

    不过,张先生的说法,物美超市方面并不承认。

    物美方面称,超市从未销售过过期的商品。其还拿出了一份商品换货单作为证据,证明超市方面与供应商曾签订过服务协议书,超市在2013年5月27日已将2012年的旧茶换成了2013年的新茶。因此,不可能存在过期茶叶。

    也就是说,不排除张先生用其他地方购买的过期茶叶进行调包,然后向物美超市索赔的可能。

    3月15日之后 “知假买假”不影响索赔

    此外,物美方面对于张先生购买茶叶的行为也提出了质疑,认为张先生是职业客,存在明知有质量问题还故意购买的情况。

    物美的代理律师还当庭播放了四份监控视频,用于证明张先生的故意行为。

    从视频上可以看出,张先生是在2013年8月8日7点49分进入大卖场门口,7点53分他从三楼进入了茶叶所在的楼层,之后便进行了第一单的结算,而到了7点57分24秒,张先生又进行了第二次买单。

    律师说,张先生从大卖场开门第一时间到购买所谓的有问题茶叶,前后过程不超过10分钟,而其又恰好能拿到前一天刚刚过保质期的商品,这明显是存在疑问的。

    最终,物美方面向法院提出应当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将择日宣判。

    不过,昨天记者从相关法律人士这里了解到,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在3月15日开始实施。其中有一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也就是说,3月15日之后,如果商家想以消费者故意购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为由,让法院驳回消费者诉讼请求是行不通的了。

作者:记者 张玎 通讯员 辛成 编辑: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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