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漂》讲述三个龙套演员的追梦故事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05月23日 10:10:50 星期四  来源:都市快报

几个“横漂”在古装戏里扮演将要被砍头的角色,这个角色的收入是100元/天,大大高于一般群众演员的30元/天。

“横漂”,这个词比起“北漂”来,似乎多了一丝浪漫主义情怀。因为这一群从四面八方而来,扎根于横店的男女老少,他们住着月租80块的房子,吃着3块钱的盒饭,可是他们每个人都知道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和《演员的自我修养》。他们都有一个终极的梦想:成为明星。

一天内死了8次的龙套突然红了

前阵子在网络上热烈讨论的“抗日神剧”话题,将一个原本默默无名的“横漂”突然推到了大众目光前。史中鹏,26岁,一个在横店待了4年的“横漂”。他出名的原因是:因为扮演日本兵,一天内死了8次。随后,他抓住机会,在4月播出的《中国梦想秀》舞台上,拿出老本行,表演了“一个龙套演员如何演绎日本兵的各种死法”,并坦言“希望能演一回八路军”。据说,已经有影视公司的老板答应了史中鹏,要帮助他实现“演一回八路”的梦想。而史中鹏本人,也顺利成为无数“横漂”中能够被人们留下一点记忆的人。

在成立于2003年7月1日的横店演员工会,目前登记在册的群众演员大约有10200多人,在他们中间,像史中鹏一样能够“走红”一阵子的少之又少。如果你还记得因为周星驰《西游·降魔篇》而走红的四位龙套大妈,你就应该明白,走红这件事,其实只需要一点点努力,以及很多很多运气。

快报报道过的龙套自己开拍电影

2012年10月9日,快报记者董小易曾经采访了长期“漂”在横店的几位龙套演员(详见2012年10月9日都市快报B16版),他们中间有一个叫王贺的,讲述了自己在拍戏生涯中的“抢镜攻略”,他的成功经历包括在电影《西游·降魔篇》中为看到“海怪”的自己加了时长2秒的惊恐表情。据他自己说,这段擅自的加戏让他获得了周星驰的好评:“小伙子,挺好的,继续保持啊。”也许周星驰的一句表扬并不能为他的“星途”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但几个月后,王贺已经开始与同为“横漂”的几个朋友商量,将自己的故事拍成电影,名字叫做《追梦人》。

央视纪录频道今晚8点播出的纪录片《横漂》,就讲述了这个酝酿在王贺、曾建、焦长道三位“横漂”心里的《追梦人》拍摄计划。2012年夏天,纪录片导演李波率领摄制组找到焦长道等人,用镜头记录了一个月内,他们是如何产生要为自己拍一部电影的想法,直到如何一步步地计划、实施。

焦长道是一个在横店当了11年横漂的“资深龙套”,从《追梦人》的构思、计划到实施,他都极具热情:“我已经当了11年龙套了,不能再这样下去,再这样我们还怎么完成梦想呢?”而这个“梦想”对王贺、曾建,甚至是刚到横店11天的张小猛来说,都是一模一样的,尽管他们中间会遭遇很多挫折,尽管谁也不知道这个梦想到底会不会实现,但他们却从来不耻于将“梦想”二字挂在嘴上。

纪录片里有一段《追梦人》开头部分的情景:王贺、曾建和焦长道三人,请来摄影师,来到可以俯瞰整个横店影视城的高处,他们提出了对这个开场镜头的想法:三人从镜头后方走向前方,最后背对着镜头、面对着整个影视城,高声大喊:“我们要当明星!我们要当影帝!”旁边走过零星几个行人,扭头朝他们看了一眼,又继续往前。

《追梦人》在拍摄过程中遭遇了什么波折,最后又是否拍摄成功?请关注今晚8点CCTV-9播出的纪录片《横漂》。

 

作者:陈淑芝 编辑:徐广星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