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不走的房客”,“绝路”上的女人 |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6年11月08日 10:31:37 星期二 |
她站在自己的房子里,心里却没有一丝家的感觉,有的只是绝望。 这是公公婆婆的房间,二老都不在家。她在床前站了一会儿,还是点燃了床上的棉被。 火苗很快蹿起,就像她心里那团火。 “这下,他们总会搬走了吧……”一个念头闪过。 这纸协议并没有让一家人获得安宁,事情向着老李最不愿看到的方向发展。 吴某公婆住的是她名下的婚前房产,老李过世后,公婆依据协议,要求吴某立即把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 吴某一听就急了:“儿子那么小,过户干什么?”吴某觉得,丈夫过世后,自己一个人又要照顾公婆,又要养育儿子,还要还两套房子的贷款,实在吃力,因此,她想将名下的婚前房产卖掉。 “说好给孙子的,怎么能卖?”公婆表示反对。 一家人因此出现分歧,婆媳关系急转直下。 这时,公婆又拿出了那张协议:“我们相处不好,你也没办法照顾我们,那你就付40万元赡养费,从此大家一刀两断!” 一下子支付40万元,吴某自然拿不出,她想卖掉房子用房款支付这笔钱。 然而,公婆一早藏起了吴某的房产证,而且住在房子里不肯搬走。 亡夫的遗书 她姓吴,40来岁,和已故的丈夫老李都是新杭州人。在杭打拼多年,夫妻俩有些积蓄。婚前,吴某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婚后,夫妻二人又共同按揭买了一套房。 2011年,老李被查出患有重病。吴某作为一名普通职员,既要承担家庭开销、按时还两套住房的贷款,还要为丈夫治病,手头吃紧。 随着病情加重,老李越来越担心身后事:自己去世后,妻子能和公婆和睦相处吗? 当年7月的一天,老李把妻子和自己父母叫到一起,弄了一份协议,算是他的遗书。协议大致有4点内容:老李去世后,由吴某赡养公婆;若婆媳关系不和,吴某需在一年半内付清40万元赡养费,分开居住时先支付一半;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子归吴某所有,吴某负责清偿贷款;吴某婚前房产过户到夫妻俩唯一的儿子名下,特殊情况下过户时间可顺延。 三方签字画押后不久,老李撒手人寰。 1 逆风点燃的心火 3 吴某想过很多办法把公婆“赶走”。她求助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民警,可几轮调解均无结果;她想过将房子断水断电,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没人答应帮她;她想过挂牌出售,可中介一听房子里的情况,直言没人敢买她的房子。 最后,她想到了打官司。分家析产、法定继承、排除妨害……她打了好几个官司,但最终都因各种原因撤诉了。 只有一件案子有结果,法院认定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归她所有,但同时要求她依据协议,先行支付20万元赡养费给公婆。 公婆收下了这笔钱,却没有搬出吴某名下的婚前房产,依然催着她把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 吴某绝望了,她决定铤而走险,吓唬一下公婆。 今年1月的一天,她在家中点燃了一床棉被…… 火烧起来后,她害怕了,赶紧拨打了110和119。 火被及时扑灭,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吴某则被民警带走了。 法庭上,吴某哭了,自愿认罪。 “来杭州这么多年,我真的很不容易……没办法,没人帮我……我很绝望,走了极端……”她喃喃自语,“我做错了,很后悔!真不希望这事情影响到儿子,给我一次机会吧……” 近日,西湖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当事人均系化名) |
作者:通讯员 西法 记者 黄洪连 编辑:吴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