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老公曾接受精神治疗 这样的婚姻有效吗? |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7年01月12日 09:34:10 星期四 都市快报 |
微友咨询:我朋友是杭州姑娘,两年前嫁了一个外国人,在杭州办理的结婚登记。婚后我朋友发现男方行为举止有时候很怪异,后得知男方在国外时曾接受过精神方面的治疗。我朋友觉得自己被骗了,想问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如果离婚要去哪里办理?另外,两人婚后住的房子是女方父母全额购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离婚,会不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签约律师祝双夏: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办理婚姻家庭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财富管理与传承、企业家事法律风险管理等业务。 涉外婚姻是否有效看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在杭州登记,婚姻缔结地在中国,适用中国的法律。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患有法律禁止的疾病未治愈的属无效婚姻,单凭男方曾经在精神机构药物治疗过还不能完全说是无效婚姻。 涉外婚姻,只要一方在国内居住,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可以在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买的房子,如果登记在女方一个人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可以视为对女方一个人的赠与,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就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有其他约定或证据。 |
作者: 编辑:吴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