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官司”也能获取“驰名商标”? |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10月29日 08:47:57 星期二 来源:每日商报 |
听到“中国驰名商标”,消费者往往将之等同于“优质产品”。一些非法中介抓住了这一机会,在接受企业委托后,伪造“中国驰名商标”的文书实施诈骗。 富阳人金某就是专门以“代办中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为名实施诈骗。目前,富阳法院已经对此案进行了宣判,金某因参与诈骗5次,涉案金额240余万元,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办下一个“驰名商标”能拿到五六十万 金某今年39岁,大学本科学历,经营一家广告传媒公司。2009年3月,他听以前的同事李某、汪某说,有办法通过司法认定途径为企业办理中国驰名商标,赚钱快,让他介绍业务。 听朋友这么一说,金某有所心动,于是向当时有业务联系的江苏丹阳两家鞋业公司推荐。两家都表示同意,口头价谈好是65万元。 金某将两家企业的相关材料收集拢后,一并交给了李某和汪某。过了两三个月,金某拿到了法院的“驰名商标”证明,两家公司拿到工商备案后,各付了60万元和58万元,所得款项由金某和上家瓜分。 感觉钱赚得容易,金某接连又做了两票,分别从江苏宜兴某新电源公司和富阳某涂料公司各骗取65万元。 2011年3月,同事徐某将富阳某公司介绍给金某,该公司先预付了3万元。 当时,金某的上家们已经感受到了压力,因为各地意识到司法认定驰名商标领域存在非法“产业链”,因此加大了打击力度,这项“业务”越来越难办了。 可金某却没有主动将预付款还给该公司。至去年6月,该公司通过民事诉讼从金某处执行1.6万元,但仍造成实际损失1.4万元。 案发后,金某的上家一一被抓。据警方介绍,从整个链条看,被骗企业拿到的判决书至少通过5道程序,金某只是最后一环。 该团伙利用企业对相关法律不熟知的漏洞,推销驰名商标、伪造判决书、私刻法院公章、冒充法官,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打“假官司”也能获取“驰名商标”? 按法律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有司法认定和行政认定两种途径。前者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予以确认。 不过,在实际使用中,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含金量有限,行政认定的才是“金招牌”。但行政认定的周期长,门槛高,一般只有业内龙头企业才能获得,所以,近年来,不少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为经济发达地区企业提供认证的现象屡屡出现。 具体操作为,在偏远地区找个“托儿”,以个体户、农民或无业人士的身份注册以某企业为核心词的域名,然后该企业委托当地律师事务所将“托儿”上诉至该地区法院。法院经过调查,通常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下达判决书,认定某人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所有权,并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即使是走司法认定的途径,也不要轻易听信部分非法中介机构的宣传鼓动,通过打“假官司”等方法获取“驰名商标”。 如果碰上本案中的诈骗团伙,到头来就赔了夫人又折兵。 明年5月1日起 不得将“驰名商标”用作广告宣传 今年9月新修改的《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否则将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另外,新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赔偿额度从此前的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该法规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 |
作者:张玎 通讯员 何芳芳 陆平国 编辑:李丹丹 |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