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那件事,再现拍案惊奇 |
Fashion.hangzhou.com.cn 2013年10月24日 11:07:55 星期四 来源:杭州日报 |
近50岁的陈先生坐在萧山法院的原告席上,面对空置的被告席,一脸苦楚。 “这房子是我本人的!”说着,他愤愤地拿出房产证,“我这本是真的。假的那本上面的印花什么东西也没有的,一看就能看出来不一样。” 他打的是一场离奇的官司,因为作为房东的他,出租房子6年,直到去年才知道,自己的房子早在2007年就已经被租客转卖了。 出租6年后租客消失了
昨天,陈先生在庭上说,他们夫妻俩都是下岗工人,因为“生活困难”,所以出租了这套位于萧山城区的广宁小区某幢302室。 这是一套安居房,2004年时他向亲戚朋友借钱买来,75平方米。 为了“补贴家用”,2006年9月13日,通过中介,陈先生就把这套毛坯房租给了萧山一家保险公司的部门主管郭某。租期是从2006年9月13日开始,签订了一年。 此后,郭某按时半年一交租金,并无不妥,合同一直续到2012年3月13日。 去年3月底都到了,郭某既没有提出来退房,也没有往陈先生卡里打房租。 陈先生觉得很纳闷,就打郭某电话,但发现她手机关机。 去那家保险公司找,公司答复说,郭某已经不是这里的员工。 5月17日,陈先生写了一封催租信,塞进302室的门缝里,希望郭某看到了能联系他,要么续租,要么退房。 房子居然被“卖”了
一周后,陈先生果然接到了电话,但打来电话的却不是郭某。 “我的房子你怎么来催租?”打电话的人是许攸(化名),自称他才是房东,并质问陈先生为何要来收租。 这下子麻烦了。 许攸是这么说的:他和做保险业务的郭某认识很多年,关系不错,这房子就是2007年花了20几万元从郭某手上买的,郭某还把原房东陈先生的房产证交给了许攸。 当然,许攸没有进行过户手续。因为郭某跟他说,房子是安居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只能将房产证抵押在许攸手里。 由于两个人都有一本房产证,名字都是陈先生本人,那这房子到底是谁的? 为了搞清楚情况,双方约定见面。 但许攸并没有拿出自己的房产证,而是在看了陈先生的房产证后,承认自己那本是假的,许还说:“你们没关系的,上当的是我,房子是你们的。” 陈先生立即报警。 租客郭某 悄悄转卖 出租多年 要求补偿 买家许先生 房东陈先生 租客郭某已被判诈骗罪 发现房子被郭某卖掉后,陈先生后来从媒体上看到一则新闻,这才得知真相——租客郭某因诈骗罪已经被判刑。 原来,这个萧山人郭某本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部门主管,但总觉得钱不够花。 她为了赚钱,甚至不惜诈骗朋友。 警方调查到郭某诈骗的事情有很多起,陈先生房子被她卖掉,只是其中很小的一个子案件,法院认定这起事实中,郭某诈骗了许攸15万元,而不是许攸方面称的20多万元。 郭某最后栽了,是由于另一起诈骗案。 当时,她推荐朋友买商铺,收了朋友的定金、房款后,私刻公章,伪造票据,直到2012年3月份商铺真正开盘时才露馅被抓。 而事实上,早在2007年,郭某就把房子“卖”给了许攸。郭某一直续房租,就是想隐瞒房子已被转卖的事实。如果不是因为去年3月份被抓后她续不上房租,陈先生可能一直蒙在鼓里。 买家就是不肯搬出去 陈先生说,后来许攸虽然承认是自己上当受骗,房子仍然是陈先生名下,却一直不肯搬出来。 “他们说装修花了15万,希望我来补偿那个装修钱。”陈先生觉得,本着了事的态度,他愿意出一部分钱补偿对方,但装修全款肯定接受不了。 此后,陈先生就再也联系不上许攸一家人,因为许攸的手机号码变成了空号。 经法庭传唤,被告许攸仍然没有出庭,所以法庭作了缺席审判。 庭上,陈先生生气地说:“他们还擅自把我家两堵墙都打掉了!我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我这一年的租金!” 法庭则表示将在调查同地段租金等情况后,择日宣判。 谁是受害者 这起案子里,房东陈先生把房子租给了郭某,郭某弄了个假房产证后把房子卖给了许攸。 许攸拿着别人的房产证,并未完成过户,就认为房子属于自己的了。 那谁是受害者呢? 法官表示,陈先生和许攸都是郭某诈骗案的受害者,但陈先生在这个事情中没有任何过错,他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屋。而许攸虽然是诈骗案的受害者,但主观上存在一定过错,因为他没有尽到审慎购买的义务。“最起码房子根本没过户,怎么能叫交易完成呢?再说了对方给他的房产证也是假的。” 法官称,许攸损失的这15万元购房款,只能向郭某追偿,而不能转嫁到无辜的房东陈先生头上。 实地探访:302室空无一人
昨天中午庭审结束后,本报记者赶到萧山广宁小区,实地探访涉案的某幢302室。 这幢楼的单元门铃按钮已经损坏。从这幢楼正面看去,301室的阳台窗户半开着,阳台外没有衣服晾晒。 几经波折,记者进入该单元,来到302室门口。 敲门,无人应答。 更为离奇的是,门把手上居然还插着一份法院的开庭传票,传票内容正是本案开庭时间通知。 五楼的一位女邻居看我们敲门,疑惑地问:“你们找302室?没人的!我在这里住了三年,只见过房主一次。” 而301室邻居也证实,对门几乎很少居住在这里。“这么多年,我也就见过一次有人。” 可见,“买下”房子的许攸也并不是常居在此。 房东陈先生苦恼的是,即便官司赢了,估计也得靠法院强制执行,才能收回房子了。 |
作者:通讯员 萧法 实习生 蔡婷婷 全媒体记者 黄洪连 文+摄影+视频杨东 网络后台 编辑:兰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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